1. 招標條件
本(扎賚諾爾煤業有限責任公司靈東煤礦破碎頂板條件下掘錨機超前臨時支護攻關研究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扎賚諾爾煤業有限責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服務期:簽訂合同之日起2年。
招標范圍:
對靈東煤礦現有山特維克掘錨一體機進行改造,解決永久支護和迎頭之間的臨時支護問題,維護破碎的頂板,使得在永久支護前消除空頂,為永久支護作業提供安全的作業環境,擴大掘錨一體機的適用性,使之改造成為掘支錨一體機,并解決掘進迎頭探放水和瓦斯以及滅塵等安全問題。(詳見技術規范書)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格能力要求:項目經理具備機械專業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3.2.2 業績要求:投標人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掘進臨時(及時)支護裝置設備類產品銷售及安裝的業績合同不少于5份。并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頁、能反映供貨設備規格型號的供貨清單、簽字蓋章頁、與合同對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3.3 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 其他要求:投標人具有“橫軸全斷面截割部(掘錨一體機式)掘支錨一體快速掘進設備”的研發經驗,并提供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如承擔類似項目獲得的獎項或專利證書或項目合同等資料。
獲取時間:從2021 年8月 18日9:00起至 2021 年8 月23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