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公司內蒙古國華呼倫貝爾發(fā)電有限公司輸煤系統(tǒng)委托運行項目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內蒙公司內蒙古國華呼倫貝爾發(fā)電有限公司輸煤系統(tǒng)委托運行項目公開招標,招標人為內蒙古國華呼倫貝爾發(fā)電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內蒙古國華呼倫貝爾發(fā)電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項目概況:
內蒙古國華呼倫貝爾發(fā)電有限公司燃料系統(tǒng)為一期工程2×600MW機組配套設計的,承擔著機組所需的上煤以及煤炭中轉任務。燃煤從寶日希勒露天礦工業(yè)場地一級破碎站后的分流站接口,通過單路長距離曲線帶式輸送機運輸進廠,運距約2.35km。
輸煤系統(tǒng)的控制采用自動控制、遠方單操、就地操作三種方式,所有指令操作和按鍵操作設有二次確認,所有操作設備設有檢修掛牌。運煤系統(tǒng)中配置工業(yè)電視作為輔助監(jiān)控系統(tǒng)。
皮帶機、碎煤機、滾軸篩、犁煤器為輸煤系統(tǒng)的主要設備,分別承擔著上煤、碎煤、篩煤、配煤等任務。除塵器、除鐵器、取樣裝置、電子皮帶秤、鏈碼校驗裝置等為輔助裝置,分別承擔著除塵、除鐵、采樣、計量、計量精度校驗任務。此外,輸煤系統(tǒng)還配有完善的消防、水沖洗、排污、皮帶水霧加濕等系統(tǒng)。
另設置有5000噸事故煤場,接卸汽車來煤,事故煤場設有一組共2個地下煤斗及輕型封閉結構構成。每個煤斗分別設置有一臺振動給煤機。若發(fā)生1號皮帶故障,采用汽車運煤方式,廠內事故煤場燃煤通過2個事故料斗、2臺振動給料機、0號帶式輸送機、2號皮帶、滾軸篩、碎煤機、3號皮帶、4號皮帶,最后經犁煤器將煤卸入原煤斗。
輸煤系統(tǒng)構成:
1個5000噸儲存能力的事故煤場。
系統(tǒng)設置共8條皮帶機。
滾軸篩、碎煤機各2臺。
地下煤斗2處,振動給煤機2臺。
自動取樣裝置1套。
循環(huán)鏈碼校驗裝置3套。
犁煤器27臺(雙側犁煤器26臺;單側犁煤器1臺)。
除塵裝置20臺。
電子皮帶秤3套。
帶式電磁除鐵器1臺。
盤式電磁除鐵器4臺。
其他輔助設備如緩沖滾筒、三通擋板、排污泵、含煤廢水水處理設備等。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1)負責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燃煤接卸任務,并按要求投運各附屬設備。(2)負責煤場的管理工作;在事故情況下,采用汽車運煤時,負責組織煤車堆放、運煤磅單的收集、整理、記錄工作。(3)負責燃料區(qū)域所有設備、PC段、MCC段停送電操作。(4)負責對輸煤系統(tǒng)各設備和消防系統(tǒng)設施的日常檢查、試驗工作。(5)負責配合維修人員進行設備消缺,并協(xié)助做好消缺后的驗收工作。(6)負責做好燃料各系統(tǒng)的防寒防凍、積煤積粉檢查和防火工作。(7)做好招標人公司要求的其他與燃料運行生產有關的工作。投標人食宿自行解決,食宿費用自理。具體內容詳見第五章。
計劃服務期:2021年10月01日至2022年09月30日,總服務期12個月,(開工日期可能隨招標情況進行調整,具體開工時間以合同簽訂后招標人通知為準)。
服務地點:內蒙古國華呼倫貝爾發(fā)電有限公司
2.2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門頒發(fā)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證書或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火力發(fā)電機組輸煤系統(tǒng)運行或礦山輸煤系統(tǒng)運行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每份合同金額不少于300萬元。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服務內容等信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yè)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
4.2購標途徑:已完成注冊的投標人請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4.3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1-08-18 15:3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1-08-24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