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2021 年-2022 年逆變器框架協議采購已獲批準采購,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2021年-2022年逆變器框架協議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次框架協議采購范圍為框架協議有效期內所屬區域(產業)公司光伏發電項目逆變器,本次框架招標按單價進行采購,按3GW容量進行報價,最終采購量以框架有效期內實際需求為準。
2.2 框架協議有效期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內當每個標段框架協議實際容量達到預估容量后,招標人有權提前終止或繼續執行協議,投標人對此作出承諾。每個標段內項目如因政策或項目前期等原因未能執行部分容量,招標人不承諾實際采購容量達到預估容量,投標人須充分考慮風險,招標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4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標段 1 集中式逆變器(含直流匯流箱),預估容量:0.5GW,功率:3.125MW 及以上(直流 1500V);
(002)標段 2 組串式逆變器,預估容量:0.5GW,功率:30kW≤X≤150kW;
(003)標段 3 組串式逆變器,預估容量:1GW,功率:175 kW≤X≤275kW;
(004)標段 4 組串式逆變器,預估容量:1GW,功率:X>275 kW;
投標人可以參與上述單個或多個標段的投標。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質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資質等級要求:所投產品應通過CQC、CE、TUV、UL相關國際認證,并具有低(零)電壓穿越檢測報告。
3.2.2 業績要求:
標段一集中式逆變器:投標品牌2018年1月1日至今3MW及以上集中式逆變器出貨量累計超過100萬千瓦
標段二組串式逆變器:投標品牌2016年1月1日至今30kW-150kW組串式逆變器出貨量累計超過50萬千瓦。
標段三、四組串式逆變器:投標品牌2016年1月1日至今175kW及以上組串式逆變器出貨量累計超過50萬千瓦。
注:投標人需提供投標品牌的銷售業績相關證明,不限于項目名稱、合同封面、簽字頁、供貨范圍頁等;
3.3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4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投標人為代理商的,只能投標唯一品牌,應提供所投設備制造商(進口設備要求獲得制造商或國內總代理)出具的對本項目的授權。如果設備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時遞交投標文件,僅接受制造商的投標文件;如果兩家及以上銷售代理商同時遞交投標文件,且兩家或以上均具有有效授權的,將否決全部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08月23日9:00起至2021年08月30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