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青海省海南州共和縣
1. 招標條件
本海南州塔拉灘5萬千瓦平價光伏項目綜合自動化系統設備采購及調試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海南州新能源發電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綜合自動化系統設備采購及調試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青海省海南州共和縣
2.2 規模:5萬千瓦
2.3 建設工期: 2021年8月25日-2021年12月31日
2.4 標段劃分:海南州塔拉灘5萬千瓦平價光伏項目綜合自動化系統設備采購及調試一個標段
2.5項目概況:青海發電有限公司海南州塔拉灘5萬千瓦平價光伏項目位于共和縣城西南部約35km處的塔拉灘上。園區場地地形平緩開闊,地面海拔2923m~2926m,總體地勢西高東低,坡度不大。場址中心點坐標為北緯36°4'10";東經100°32'30",海拔總用地面積0.91km²。場址區為荒草地或半退化草地。場址鄰近共玉高速和G214國道,對外交通條件便利。
本項目直流側規劃裝機容量為49.92624MWp。采用540Wp單晶硅組件+DC1500V集中式逆變器。每約3.57MWp組件和1臺3.125MW逆變升壓一體化設備組為1個子方陣,共14個子方陣。每26塊組件串聯為1個光伏組串,根據組串的數量采用20匯1的直流匯流箱,每13臺直流匯流箱接入1臺DC1500V集中式3.125MW逆變升壓一體化設備,將逆變器輸出的低壓交流電升壓至35kV。
西側地塊6臺35kV箱逆變一體機并列為1回集電線路,集電線路容量為18.75MW;東側地塊8臺35kV箱逆變一體機設備并聯為1回集電線路,集電線路容量約25MW,每回集電線路接入擬建的35kV開關站。2回35kV集電線路擬采用電纜線路方式接入已建110kV升壓站。
最終接入方式以接入系統報告審查意見為準。
本項目匯集站綜合自動化控制系統均設置站內35kV匯集站獨立預制艙內,值班人員在預制艙獨立小室內監控。本項目除需接受青海省調、海南地調的調度管理外,還應能向青海省電力公司的大數據中心上傳數據。
2.6 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本項目招標范圍為綜合自動化系統及其附屬設備、調度數據網接入設備、AGC/AVC設備、交直流電源系統中的交流饋線柜、快速頻率響應設備、通訊系統及電量計量系統等選型、提供相關圖紙數據、試驗(包括工廠試驗、出廠試驗、交接試驗)、供貨、包裝、設備運輸、開箱檢查、現場安裝指導、現場調試、現場試驗、參加聯合調試運行、系統驗收以及對運行操作和維護人員的培訓。中控室內后臺系統的調試,二次室內的通訊組網,本次采購設備屏內的設備接線,通信系統及通信電源系統接線,本合同范圍內的環境監測儀的設備安裝和調試;與35kV及光伏區設備數據接入綜自系統聯調、西寧大數據中心和調度中心、集控站等轉發聯調。
2.7 交貨地點:預制艙廠家廠家地址(暫定),由預制艙廠家進行安裝,中標廠家需到現場進行安裝指導。
2.8 交貨期:合同生效之日起20個日歷天內全部交貨至指定交貨地點。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為獨立法人資格的綜合自動化系統的生產制造商。
(2) 提供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且在有效期內,提供相應產品的生產許可證和安全認證(如有)。
(3) 綜合自動化系統必須獲得國家認監委批準的認證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書,具有經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檢測合格的產品質檢報告書,達到國家規定指標產品的合格證書。
(4) 投標人具有2018年1月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累計制造過10套及以上并網光伏電站的綜合自動化系統業績(其中青海西藏等高海拔地區業績不少于5套),且正常運行一年以上、使用評價口碑良好;以合同掃描件及用戶評價為準。
3.2.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3 本項目不允許代理商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