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江蘇
1. 招標條件
本江蘇公司2021—2022年度資本運作項目財務盡職調查、審計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招標人為江蘇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江蘇公司2021—2022年度資本運作項目財務盡職調查、審計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江蘇公司資本運作擬收購新能源發電項目等,包括已建成和具有項目開發權但未投資開發的項目以及其他產權交易。計劃收購容量1GW。
采購范圍:現場調查,收集權屬證明、財務會計信息、納稅情況和其他資料,并進行核查驗證、分析整理,出具正式的財務盡職調查報告、財務審計報告和交割日審閱報告。
服務范圍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財務盡職調查
供應商需對江蘇公司資本運作項目規定時間的經營、資產、債務、所有者權益狀況和納稅情況的真實性及合規性開展財務盡職調查,并出具財務盡職調查報告;
(2)財務審計
供應商需對江蘇公司資本運作項目開展財務審計,出具財務審計報告,并對基準日到交割日之間的過渡期提供延伸的審計服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質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要求:入選公司2021-2026年度審計中介供應商庫。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電力行業財務盡調、審計各3個及以上。(需附合同業績復印件或掃描件,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費率最高限價:萬分之四。
3.2.4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9 月 4 日15:00起至 2021年 9 月9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