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新疆自治區克拉瑪依 一、招標條件 克拉瑪依發電有限公司粉煤灰銷售項目(第二次)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自籌;招標人為克拉瑪依發電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規模:其他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個標段,具體為:
招標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開始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中標單位將采取電子方式開具,不再提供紙質發票。請各單位登錄電商平臺業務系統,在“電子招投標-發票管理”菜單中下載電子發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續使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4.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5.投標人提供自有或租賃儲存粉煤灰倉庫必須為全封閉式并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目錄》完成環評及驗收工作。 6.投標人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1)投標人應具備夏季粉煤灰消納(綜合利用)和冬季粉煤灰消納(綜合利用)或處置或存儲能力。投標人需提供滿足固廢消納、處置、存儲要求的合法證明材料。(合法證明材料至少包括粉煤灰銷售許可證或環評批復或環評驗收等其中一項)(2)與具備以上消納(綜合利用)能力的單位簽訂供貨合同或與符合環保要求的倉庫簽訂租賃合同。投標人需提供合法的供貨合同或倉庫租賃合同掃描件,以及合同單位滿足固廢消納、處置、存儲要求的合法證明材料。(合法證明材料至少包括粉煤灰銷售許可證或環評批復或環評驗收等其中一項)(注:投標人消納(綜合利用)、處置、存儲能力應滿足招標人全年粉煤灰產量,招標人全年生產粉煤灰量26萬噸,其中夏季9萬噸,冬季17萬噸(最終結算以實際產灰量為準)) 7.投標人具有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標報價截止日期)粉煤灰銷售或粉煤灰處理或粉煤灰運輸等有效業績1項及以上,業績必須真實,并提供相關業績表及證明材料(包括合同簽字頁、合同首頁,并提供合同復印件),如發現虛假業績,將取消投標資格。 8.最低投標限價:綜合單價10元/噸 9.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公告時間:2021-09-10 10:00到2021-09-17 17:00。 購買標書時間:2021-09-10 10:00到2021-09-17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