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昌都市芒康縣日瓦村至縣道524段項目交通工程LNG車輛運輸試驗招標人為瀾滄江上游水電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昌都市芒康縣日瓦村至縣道524段項目交通工程LNG車輛運輸試驗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 服務期:2021年10月20日開始,2022年4月30日完成。具體時間由發包人書面通知。
2.3 招標規模:通過LNG重卡在高海拔環境下進行車輛載重行駛試驗,對高海拔地區使用LNG重型卡車的經濟性、環保性、動力性進行客觀評價。
2.4 招標范圍:
1 試驗范圍
根據RM工程洞室及明線開挖運輸情況選取海拔高程在EL.2600~2750m、EL.2750~2900m兩個運輸高程范圍內分別開展1款LNG運輸車輛的動力、環保、經濟性測試,記錄收集試驗數據。并同步開展與類似型號的柴油車輛相關數據的比較。
2 試驗內容及深度(包括但不限于)
2.1環保性試驗內容
在EL.2600~2750m范圍內選擇離洞口200m、500m及1500m讀取車載尾氣分析系統的一氧化碳等尾氣含量進行環保性分析(頻次設定為冷車、熱車、急加速、高、中、低轉速六種狀態下,空載情況下各采集6x3組,滿載大負荷下各采集6x3組,總計36頻次),主要分析在洞室內不同位置尾氣的一氧化碳含量。
2.2經濟性試驗內容
1)在EL.2600~2750m范圍內選擇合適的洞室進行運輸使用,在空載及重載情況下分別進行2組共4組試驗,統計分析每百公里LNG的耗氣費用。
2)在EL.2750~2900m范圍內選擇合適的明線道路進行運輸使用,并考慮因前期大多數下是未襯砌的隧洞,因此設定毛路面及相對平坦路面下約5%坡度、約8%坡度四種路況在空載及重載情況下分別進行2組共8組試驗,統計分析每百公里LNG的耗氣費用。
2.3動力性試驗內容
1)在EL.2600~2750m范圍內選擇合適的洞室進行運輸使用,在空載及重載情況下分別進行2組共4組試驗,讀取發動機內置芯片數據,實時記錄發動機在不同海拔及荷載情況下即時扭矩、轉速、及瞬時氣耗,統計得出平均扭矩及平均氣耗,并結合駕駛員自身操作感受,綜合評價出動力性。
2)在EL.2750~2900m范圍內選擇合適的明線道路進行運輸使用,設定毛路面及相對平坦路面下約5%坡度路面、約8%坡度路面四種路況在空載及重載情況下分別進行2組共8組試驗,讀取發動機內置芯片數據,實時記錄發動機在不同海拔及荷載情況下瞬時扭矩、轉速、及瞬時氣耗,統計得出平均扭矩及平均氣耗,并結合駕駛員自身操作感受,綜合評價出動力性。
2.4其它要求
1)為了試驗數據更加客觀全面,數據采集按上述內容及方法進行兩次重復試驗,并進行拉烏山頂空載、重載來回試驗各一次,試驗過程中適當增加急啟、急停等內容,進一步測定及評價LNG車的經濟性及動力性。此項費用在投標報價表中第1.4項中列報。
2)在實施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對柴油車進行部分的內容測試,主要是油耗的測定,以利于兩種車型的比對及核銷時超欠耗分析提供依據。
3)試驗完成后提供客觀公正的試驗報告并經第三方咨詢單位評審后報發包人。
2.5 本次招標標段為:昌都市芒康縣日瓦村至縣道524段項目交通工程LNG車輛運輸試驗標段包1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條件:
投標人須為合格供應商,且不處于供應商暫停投標的期限內
3.2專項條件:投標人還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3.2.1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要求:
(1)投標人須具有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燃氣經營許可證》、《氣瓶充裝許可證》、《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特別提示:以上證件屬地發放,跨區域持有無效;投標人自行了解是否滿足試驗所在地主管部門相關要求)。須提供證書復印件并加蓋公章,且在有效期內。
(2)投標人須具有1名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安全工程師;至少有1人具有壓力容器安全管理A證,至少有4人具有氣瓶充裝P證,需提供證明材料。
(3)撬裝站管理人員配置數量和資格證書必須滿足當地主管部門對撬裝站管理的相關規定。
3.2.2投標人應具備的業績要求:
投標人或其分包人近5年(2016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1個LNG車輛運輸和LNG氣站建設及運營業績,提供證明材料(包括專業分包意向協議、專業分包人資格文件等)。合同復印件需至少提供簽字蓋章頁及能證明合同范圍等信息的頁面。
3.2.3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須具備注冊安全工程師證,須提供資格證明資料。
3.2.4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09月10日 09時00分起至2021年09月16日 17時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