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山西省
1. 招標條件
本山西分公司光伏發電項目主體工程施工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本項目共分為四個標段分別為:
標段一:新能源山西分公司沁縣200兆瓦光伏發電項目光伏場區主體工程施工(標段編號:HNZB2021-09-2-265-01)
標段二:山陰10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主體建筑安裝工程標段(標段編號:HNZB2021-09-2-265-02)
標段三:昔陽百萬千瓦風光儲基地項目一期10萬千瓦光伏項目主體建筑安裝工程施工(標段編號:HNZB2021-09-2-265-03)
標段四:榆社西馬10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主體建筑安裝工程(標段編號:HNZB2021-09-2-265-04)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標段一:沁縣200兆瓦光伏項目
2.1項目概況:本項目位于長治市沁縣西側和西北側的松村鎮、沁州黃鎮和次村鄉附近的山坡地上、建設規模200MW,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壓站、通過10回35kV線路接入220kV升壓站35kV配電室內,再通過1回220kV線路送至沁州220kV變電站220kV側,送出距離約為23.3km。計劃工期82天。
2.2招標范圍:本工程包括所有光伏組件、集電線路工程的土建、安裝、試驗、調試等工作,下述內容均由承包人承擔(包含所需費用):(1)光伏發電設備安裝:太陽能組件、光伏組件逆變器、場區視頻前端設備、箱變、固定支架等主設備甲供,其它輔助性材料、安裝用工器具全部為乙供。包括但不限于:太陽能組件、逆變器、箱變、相關控制系統、監控系統、集電電纜及光纜等所有設備的安裝、系統集成、試驗、調試、運輸、工程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等。
(2)土建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及配套工程(包括裝修設計施工)、所有設備基礎、升壓站進站道路防洪排水工程等。(3)集電線路:包括全部土建施工、安裝工程、防雷接地工程,所有施工材料、設備、安裝用工器具全部為乙供。(4)承包人應綜合考慮施工過程中的臨時占地、附著物賠償以及協調過程發生的費用,承包人負責組織完成工程各階段的質量監檢,所有費用均包括在相應報價當中,發包方不再另行支付。(5)特殊項目調試工作:全場表計送檢(電科院)、AGC、AVC聯調試驗(電科院)。(6)乙方負責以上工程建筑、安裝施工外,還應包括施工的內容分述如下(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 本合同所有工程的材料和設備的到貨驗收、卸貨、保管,建設期工程保險;
2) 配合水土保持及環境保護設施施工及配合驗收,配合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驗收、環境保護監測與驗收;配合消防施工安裝和檢測與驗收、施工圖在政府職能部門的備案審查;
3) 建筑施工及安裝工程中甲供、乙供材料及試樣的取樣、送檢和提供報告。
4) 場區設備接地及常規接地裝置工程。
5) 埋設件的制作、安裝在本工程。
6) 負責本工程所有電氣設備、集電線路和所有電力電纜、控制電纜交接試驗,并提供當地供電部門認可的交接試驗報告。
7) 施工及試運行所必須的安全設施、器具、標牌。
8) 在工程量分項清單中未列出的,但確實是工程范圍中應該有的,完成本工程所要求的,均應由乙方負責,以及所有的施工準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護、與移交期間檢驗與取證、驗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風險、責任等,且包含并不限于此。
9)投標人在報價時應充分考慮線路跨越、穿越原有各電壓等級線路、道路、河流、綠化、高大樹木以及施工臨時便道等不利因素,與此有關的青苗補償費、征地、臨時用地、阻工協調費、相關接網費用等(不限于此)均包含在投標總價中。
標段二:山陰10萬千瓦光伏項目
2.1.項目概況:山陰10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是由華能山陰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投資新建的一座大型光伏電站。本光伏電站規劃總裝機容量為100MW,本期一次建成,本工程新建一座110KV升壓站,新建一臺 100MVA 主變,通過 1 回 110kV 線路接入系統變電站的 110kV 母線。
本項目位于山西省朔州市山陰縣,建設規模為100MW光伏,建設單位為山陰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設計單位為中國能源建設集團山西省電力勘測設計院有限公司,場址中心坐標39.691823°北,112.570435°東。本工程擬選場址南北跨度約3km,東西跨度約2km,場區海拔高程在 1430-1630m 之間,屬于山地光伏電站工程。占地面積約為3900畝。本工程直流側裝機為100MW。本項目推薦采用分塊發電、集中并網方案,推薦采用峰值功率 540Wp 的單晶硅單面光伏電池組件及 225kW 組串式逆變器。項目建設內容包括光伏電站及升壓送點工程,工程建成后并入電網,生產運行期為25年。
2.2工期計劃:2021年10月30日-2022年6月25日全部安裝完畢并通過試運、驗收。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首個陣列并網帶電工作。
2.3招標范圍:本工程包括所有光伏組件、集電線路、升壓站和送出工程的土建、安裝、試驗、調試等工作,下述內容均由承包人承擔(包含所需費用):
(1)光伏發電設備安裝:太陽能組件、光伏并網逆變器、場區視頻前端設備、箱變、固定支架等主設備甲供,其它輔助性材料、安裝用工器具全部為乙供。包括但不限于:太陽能組件、逆變器、箱變、相關控制系統、監控系統、集電電纜及光纜等所有設備的安裝、系統集成、試驗、調試、運輸、工程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等。
(2)110kV升壓站一座包括全部土建施工、安裝(含調試)工程,主設備包括連接電纜甲供,其它輔助性材料、安裝、調試、試驗用工器具全部為乙供。
(3)土建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及配套工程(包括裝修設計施工)、所有設備基礎、升壓站進站道路、站內道路、圍墻、大門、局部綠化、防洪、給排水工程等。
(4)安裝包括但不限于:110kV線變組GIS、110kV主變、35kV設備及其附件、35kV母線橋、35kV屋內配電裝置、動態無功補償成套裝置、全站防雷及設備接地(包括電氣設備、設備支架、構架和輔助裝置的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和防雷接地)、全站電纜及電纜防火封堵、電氣二次部分、通訊及遠動系統、控制及直流系統、站用電系統、光功率預測系統、備用電源、火災報警系統、全站照明、供暖、通風及空調設備采購、安裝、系統集成、試驗、調試、運輸、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等,包括單體、聯調及整套啟動調試,全部設備和材料的卸車、驗收、保管及二次搬運等。
(5)特殊項目調試工作:全場表計送檢(電科院)、AGC、AVC聯調試驗(電科院)、并網電能質量、無功補償、電能調節試驗(電科院),并在標書中提供相關暫估費用。
(6)集電線路:包括全部土建施工、安裝工程、防雷接地工程,所有施工材料、設備、安裝用工器具全部為乙供。
(7)送出工程及對側變電站改造:包括全部土建施工、安裝工程、防雷接地工程,所有施工材料、設備、安裝用工器具全部為乙供。
(8)承包人應綜合考慮施工過程中的臨時占地、附著物賠償以及協調過程發生的費用,承包人負責組織完成工程各階段的質量監檢,所有費用均包括在相應報價當中,發包方不再另行支付。
(9)乙方負責以上工程建筑、安裝施工外,還應包括施工的內容分述如下(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本合同所有工程的材料和設備的到貨驗收、卸貨、保管,建設期工程保險;
2)負責水土保持及環境保護設施施工及配合驗收,配合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驗收、環境保護監測與驗收;負責消防施工安裝和檢測與驗收、施工圖在政府職能部門的備案審查;
3)負責并網前與電網有關的手續、工程相關檢測及驗收、相關職能部門辦理工程移交手續以及質保期內的質量保證服務等。協調省電力公司、市供電公司完成場站命名、圖紙會審,組織召開各類驗收會議,所有涉網設備聯合調試及調通、通信設備聯調及調通等所有與電網有關的工作。
4)建筑施工及安裝工程中甲供、乙供材料及試樣的取樣、送檢和提供報告。
5)設備接地及常規接地裝置工程。
6)埋設件的制作、安裝在本工程。
7)負責本工程所有電氣設備、集電線路和所有電力電纜、控制電纜交接試驗,并提供當地供電部門認可的交接試驗報告。
8) 施工及試運行所必須的安全設施、器具、標牌。
9) 在工程量分項清單中未列出的,但確實是工程范圍中應該有的,完成本工程所要求的,均應由乙方負責,以及所有的施工準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護、與移交期間檢驗與取證、驗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風險、責任等,且包含并不限于此。
(10)投標人在報價時應充分考慮線路跨越、穿越原有各電壓等級線路、道路、河流、綠化、高大樹木以及施工臨時便道等不利因素,與此有關的青苗補償費、征地、臨時用地、阻工協調費、相關接網費用等(不限于此)均包含在投標總價中。
標段三:昔陽一期10萬千瓦光伏項目
2.1項目概況:昔陽百萬千瓦風光儲基地項目一期10萬千瓦光伏項目是由華能山西能源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投資興建的一座大型山地光伏電站。本光伏電站規劃總裝機容量為100MW,本期一次建成,本工程擬新建一座220kV升壓站,以1回220kV線路接入系統。
本項目位于昔陽縣界都鄉北部約2km,昔陽縣以東20km,毗陵天黎高速、S317省道,交通便利,滿足太陽能光伏發電站對外交通運輸要求。光伏場區屬太行山系,為典型的中低山土多石山區地貌,地塊比較零散,呈不規則多邊形布置,占地面積約為300公頃。本工程規模為100MW,直流側裝機110MWp,交流側裝機100MW,本工程新建一座220kV升壓站,安裝1臺100MVA主變壓器,擬以220kV電壓等級1回出線接入系統。 本項目推薦采用分塊發電、集中并網方案,根據對光伏組件的對比分析,本項目光伏電池組件推薦采用單晶硅單面540Wp光伏組件。 根據昔陽縣氣候條件和山地地理環境,從資源綜合利用方面考慮,本光伏場地在建設光伏發電設施的同時,組件最低點距離地面1.5米。經計算在運行期25年內年平均上網小時數為1275h。
本項目建設內容包括光伏電站及升壓站工程,工程建成后并入電網,生產運行期為25年。
2.2工期:2021年10月30日-2022年6月25日全部安裝完畢并通過驗收。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首個陣列并網帶電工作。
2.3招標范圍:本工程包括所有光伏組件、集電線路、升壓站(不包括生活區)的土建、安裝、試驗、調試等工作,下述內容均由承包人承擔(包含所需費用):
(1)本工程新建一座220kV升壓站,主設備包括連接電纜甲供,其它輔助性材料、安裝、調試、試驗用工器具全部為乙供。
(2)光伏發電設備安裝:太陽能組件、光伏并網逆變器、箱變、固定支架等主設備甲供,其它輔助性材料、安裝用工器具全部為乙供。場區安裝包括但不限于:太陽能組件、逆變器、箱變、場區視頻前端設備、相關控制系統、監控系統、集電電纜及光纜等所有設備的安裝、系統集成、試驗、調試、運輸、工程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等。
(3)發電場區的土建包括但不限于:進場道路、場內道路、支架基礎、箱變基礎、逆變器基礎等。
(4)升壓站土建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設備基礎、預制艙基礎、升壓站進站道路、站內道路、圍墻、大門、防洪工程等。
(5)升壓站安裝包括但不限于:220kVGIS、220kV主變、動態無功補償成套裝置、全站防雷及設備接地(包括電氣設備、設備支架、構架和輔助裝置的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和防雷接地)、全站電纜及電纜防火封堵、站用電系統、備用電源安裝、系統集成、試驗、調試、運輸、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等,全部設備和材料的卸車、驗收、保管及二次搬運等。
(6)特殊項目調試工作:全場表計送檢(電科院)、AGC、AVC聯調試驗(電科院)、并網電能質量、無功補償、電能調節試驗(電科院),并在標書中提供相關暫估費用。
(7)集電線路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土建施工、安裝工程、防雷接地工程,所有施工材料、設備、安裝用工器具全部為乙供。
(8)承包人應綜合考慮施工過程中的臨時占地、附著物賠償以及協調過程發生的費用,承包人負責組織完成工程各階段的質量監檢。
(9)乙方負責以上工程建筑、安裝施工外,還應包括施工的內容分述如下(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 本合同所有工程的材料和設備的到貨驗收、卸貨、保管,建設期工程保險;
2) 配合水土保持及環境保護設施施工及配合驗收,配合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驗收、環境保護監測與驗收;負責消防施工安裝和檢測與驗收、施工圖在政府職能部門的備案審查;
3) 建筑施工及安裝工程中甲供、乙供材料及試樣的取樣、送檢和提供報告。
4) 設備接地及常規接地裝置工程。
5) 埋設件的制作、安裝在本工程。
6) 負責本工程所有電氣設備、集電線路和所有電力電纜、控制電纜交接試驗,并提供當地供電部門及質監站認可的交接試驗報告。
7) 施工及試運行所必須的安全設施、器具、標牌。
8) 在工程量分項清單中未列出的,但確實是工程范圍中應該有的,完成本工程所要求的,均應由乙方負責,以及所有的施工準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護、與移交期間檢驗與取證、驗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風險、責任等,且包含并不限于此。
(10)投標人在報價時應充分考慮線路跨越、穿越原有各電壓等級線路、道路、河流、綠化、高大樹木以及施工臨時便道等不利因素,與此有關的青苗補償費、征地、臨時用地、阻工協調費、相關接網費用等(不限于此)均包含在投標總價中。
標段四:榆社西馬10萬千瓦光伏項目
2.1項目概況:榆社西馬10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是由華能山西能源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投資興建的一座大型山地光伏電站。本光伏電站規劃總裝機容量為100MW,本期一次建成,本工程擬新建一座220kV升壓站,以1回220kV線路接入系統。
本項目建設單位為華能山西能源服務有限責任公司,設計單位為中國能源建設集團山西省電力勘測設計院有限公司,項目地點位于榆社縣界西馬鄉,太長高速公路縱貫南北,汾邢高速橫穿東西,交通便利,滿足太陽能光伏發電站對外交通運輸要求。光伏場區屬太行山系,為典型的中低山土多石山區地貌,呈不規則多邊形布置,占地面積約為300公頃。本工程規模為100MW,直流側裝機110MWp,交流側裝機100MW,本工程新建一座220kV升壓站,安裝1臺100MVA主變壓器,擬以220kV電壓等級1回出線接入系統。 本項目推薦采用分塊發電、集中并網方案,根據對光伏組件的對比分析,本項目光伏電池組件推薦采用單晶硅單面540Wp光伏組件。
根據榆社縣氣候條件和山地地理環境,從資源綜合利用方面考慮,本光伏場地在建設光伏發電設施的同時,組件最低點距離地面1.5米。經計算在運行期25年內年平均上網小時數為1275h。本項目建設內容包括光伏電站及升壓站工程,工程建成后并入電網,生產運行期為25年。
2.2工期:2021年10月30日-2022年6月25日全部安裝完畢并通過驗收。12月30日前完成首個陣列并網帶電工作。
2.3招標范圍:本工程包括所有光伏組件、集電線路、升壓站(不包括生活區)的土建、安裝、試驗、調試等工作,下述內容均由承包人承擔(包含所需費用):
(1)本工程新建一座220kV升壓站,主設備包括連接電纜甲供,其它輔助性材料、安裝、調試、試驗用工器具全部為乙供。
(2)光伏發電設備安裝:太陽能組件、光伏并網逆變器、箱變、固定支架等主設備甲供,其它輔助性材料、安裝用工器具全部為乙供。場區安裝包括但不限于:太陽能組件、逆變器、箱變、場區視頻前端設備、相關控制系統、監控系統、集電電纜及光纜等所有設備的安裝、系統集成、試驗、調試、運輸、工程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等。
(3)發電場區的土建包括但不限于:進場道路、場內道路、支架基礎、箱變基礎、逆變器基礎等。
(4)升壓站土建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設備基礎、預制艙基礎、升壓站進站道路、站內道路、圍墻、大門、防洪工程等。
(5)升壓站安裝包括但不限于:220kVGIS、220kV主變、動態無功補償成套裝置、全站防雷及設備接地(包括電氣設備、設備支架、構架和輔助裝置的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和防雷接地)、全站電纜及電纜防火封堵、站用電系統、備用電源安裝、系統集成、試驗、調試、運輸、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等,全部設備和材料的卸車、驗收、保管及二次搬運等。
(5)特殊項目調試工作:全場表計送檢(電科院)、AGC、AVC聯調試驗(電科院)、并網電能質量、無功補償、電能調節試驗(電科院),并在標書中提供相關暫估費用。
(6)集電線路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土建施工、安裝工程、防雷接地工程,所有施工材料、設備、安裝用工器具全部為乙供。
(7)承包人應綜合考慮施工過程中的臨時占地、附著物賠償以及協調過程發生的費用,承包人負責組織完成工程各階段的質量監檢。
(8)乙方負責以上工程建筑、安裝施工外,還應包括施工的內容分述如下(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 本合同所有工程的材料和設備的到貨驗收、卸貨、保管,建設期工程保險;
2) 配合水土保持及環境保護設施施工及配合驗收,配合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驗收、環境保護監測與驗收;負責消防施工安裝和檢測與驗收、施工圖在政府職能部門的備案審查;
4) 建筑施工及安裝工程中甲供、乙供材料及試樣的取樣、送檢和提供報告。
5) 設備接地及常規接地裝置工程。
6) 埋設件的制作、安裝在本工程。
7) 負責本工程所有電氣設備、集電線路和所有電力電纜、控制電纜交接試驗,并提供當地供電部門及質監站認可的交接試驗報告。
8) 施工及試運行所必須的安全設施、器具、標牌。
9) 在工程量分項清單中未列出的,但確實是工程范圍中應該有的,完成本工程所要求的,均應由乙方負責,以及所有的施工準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護、與移交期間檢驗與取證、驗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風險、責任等,且包含并不限于此。
(9)投標人在報價時應充分考慮線路跨越、穿越原有各電壓等級線路、道路、河流、綠化、高大樹木以及施工臨時便道等不利因素,與此有關的青苗補償費、征地、臨時用地、阻工協調費、相關接網費用等(不限于此)均包含在投標總價中。
本項目為預招標采購,合同生效條件為經能源局備案及華能內部投資決策通過并完成集團公司備案,如不通過,則本采購無效,中標人承擔采購無效的風險,所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標段一至標段四通用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2 投標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具有至少3項5萬千瓦及以上光伏工程施工業績,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2500萬。(上述業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或竣工驗收報告,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 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壹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資格證書和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并具備5年以上施工現場管理經驗;同時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正式員工,并提供完整的證明材料;近 3 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項目經理身份完成過類似工程,須附公司任命文件復印件、或合同復印件或掃描件(如果能證明),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4 本次招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合體或代理商參與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標段一至標段四通用
獲取時間:從2021年09月30日 09時00分起至2021年10月09日17時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