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東煤炭榆家梁煤礦矸石充填開采(BOT)項目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神東煤炭榆家梁煤礦矸石充填開采(BOT)項目公開招標,資金來源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榆家梁煤礦位于陜西省神木市城區東北方向約25km處,行政區劃隸屬于神木市店塔鎮管轄。井田面積 56.3399km2,開采深度1205m~1040m標高,開采方式為地下開采。截止2020年底,榆家梁礦剩余可采儲量4765萬t,剩余服務年限約8年。年產洗選矸石約80~100萬噸。為解決榆家梁煤礦地面排矸問題,同時利用煤矸置換充填開采技術,多回收煤炭資源,減緩產量降幅,需采用安全可靠的技術、工藝對礦井煤矸石進行高效環保、無害化處理,滿足環保要求,同時保障礦井安全生產,本次招標需要將礦井近5年產生的煤矸石進行條帶膏體充填處理,矸石總處理量400萬噸。
本項目共劃分為一個標段:
榆家梁煤礦充填項目采用建設—運營—移交(BOT)的方式,由投標人負責項目的立項、投資、設計、建設、運營和資產轉讓。
(1)項目建設方案
1)項目建設規模:矸石處理能力80萬噸/年,建設投資由投標人承擔。
2)投標人負責矸石處理廠房的前期手續辦理(包括但不限于項目立項備案、環評報審、消防報審、施工規劃、施工許可等)、設計、設備采購、工程地質勘探、施工、聯合試運轉、竣工驗收等。
(2)項目運營
1)投標人負責矸石充填方案設計及井下技術服務、管路敷設、鉆孔施工、手續辦理(包括但不限于林草地、土地等手續辦理,充填方案編制并配合礦方報批等)、提供地面充填站及井下充填用管路、閘閥、計量及壓力監測儀器儀表、井下礦壓觀測儀器儀表等實施膏體充填的必要消耗材料。
2)運營期榆家梁煤礦提供生產用水,其他矸石處理系統運行維護管理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投標人承擔。
(3)資產轉讓
運營期結束后,投標人要保證設備可靠完好、具備正常使用條件,無償將矸石處理系統等全部資產移交神東公司。
(4)其他
1)國家及各級人民政府關于矸石充填的各類稅收、產能、補貼等政策性優惠條件,均歸神東公司享有。項目建設運營期間產生的相關專利等知識產權歸雙方共同享有。
2)投標人建設與運營期間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以及煤礦行業主管部門有關要求,產生相關費用均由投標人承擔。
①工期:建設期為6個月,以榆家梁煤礦實際批復的開竣工時間為準;運營期為5年。由于神東公司原因影響實施進度的,上述時間整體順延。
②質量要求:施工質量須符合國家相關驗收規范,質量等級為合格。質量缺陷責任期為24個月。
③安全文明標準: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2019年2月1日下發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標準化指導圖冊》(建辦質函(2019)90號)及《神東煤炭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圖冊》。
④建設地點:榆家梁煤礦地面廠區。
2.2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6年10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同時具有已承攬的煤礦井下膏體充填設計(或技術服務)、設備采購及安裝、運營業績各1份或包含以上內容的綜合業績1份,其中設備采購及安裝金額不低于1500萬元(合同或用戶證明須體現金額)。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合同范圍等信息;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投標人已承攬項目的證明材料掃描件。另須提供每份合同業績對應的至少一張增值稅發票掃描件(發票代碼、發票號碼、開票日期、不含稅金額須清晰可查,否則按無效認定;發票在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查詢無結果的,按無效認定)。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須具有高級工程師(采礦、地質或機電專業)及以上職稱,提供職稱證書掃描件。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
4.2購標途徑:已完成注冊的投標人請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4.3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1-10-09 12: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1-10-15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