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氣冷微堆事故分析技術研究燃料組件試驗段外委項目已審批,資金來源已落實受招標人委托,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
2.2 招標項目名稱
2.3 招標項目概括
2.4 招標范圍
目前招標人已完成了燃料組件試驗本體初步方案設計工作,包括試驗本體結構設計、測點布置等內容。委托內容在此基礎上深入開展,具體包括:1)試驗本體方案設計;2)工程設計;3)物項采購;4)設備安裝;5)系統調試;6)缺陷消除。
2.5 項目實施地點
承擔單位所在地/河北廊坊
2.6 服務期限
1)合同簽訂1個月內,完成試驗本體方案設計;
2)合同簽訂5個月內,完成設備采購和設備安裝,試驗本體具備調試條件;
3)合同簽訂6個月內,完成冷態調試任務;
4)合同簽訂7個月內,完成熱態調試任務;
5)合同簽訂8個月內,甲方組織出廠驗收,完成試驗本體出廠抵達河北廊坊
試驗基地并與綜合試驗平臺開展聯合安裝調試。
6)合同簽訂12個月內,完成與綜合試驗平臺聯合安裝調試,并具備首個試驗條件。
7)支持甲方開展綜合試驗平臺聯合調試與試驗研究工作,并在專家評審通過后的12個月內提供相應技術服務。
2.7 質量標準
具體詳見技術任務書《氣冷微堆事故分析技術研究燃料組件試驗段外委任務書》(編號:FKY19105ZZH203SSJS-B01-002,版次A)。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擁有合法經營權力,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具備完成本招標項目的相關人員、設備、財務、技術能力。
(2)投標人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行業的規定。
(3)投標人必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術、服務能力并滿足下列要求:
A.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成立的合法法人實體并在財務上獨立、合法運作。
B. 投標人能夠滿足招標人的質量保證體系要求,能夠根據其所承擔的項目任務和責任制定和實施質量保證大綱,并對質量保證大綱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項目質量和服務負責。
(4)財務狀況:投標人須有良好的銀行信用和商業信譽,不得處于破產、停業、財產被接收或凍結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實現的情形,財務狀況良好。
(5)業績情況:承擔過熱工水力試驗系統或工業換熱系統設計的相關項目,并提供合同首頁和工作內容頁或者項目驗收材料。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售價:本項目共1個包,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包1:氣冷微堆事故分析技術研究燃料組件試驗段外委項目售價:500.00元整,售后款項不予退還。
4.2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電子版招標文件進行發布。投標人已注冊為平臺會員的,可直接登錄報名,否則投標人須于招標文件發售截止時間前完成在線注冊。
4.3 發售時間:2021年10月11日 17時00分—2021年10月18日 12時00分(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