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區漕涇鎮42.5MW漁光互補發電項目可研及勘察設計服務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上海市金山區漕涇鎮42.5MW漁光互補發電項目招標人為(上海)光伏電力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上海市金山區漕涇鎮42.5MW漁光互補發電項目可研及勘察設計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地點:上海市金山區漕涇鎮。
2.2服務內容: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勘測(含測繪)、初步設計、施工圖勘測、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及其他技術服務等。
2.3服務期:自合同簽訂后1個月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初步設計(含初勘和測繪),合同簽訂2個月完成勘察及施工圖編制,待項目建設完成后完成竣工圖編制及其他技術服務。
2.4招標范圍及內容:上海市金山區漕涇鎮42.5MW漁光互補發電項目可研及勘察設計招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條件:
投標人須為合格供應商,且不處于供應商暫停投標的期限內(對于已在電子商務平臺注冊成為潛在供應商的,潛在供應商須通過集團公司、各二級單位或各基層企業審核成為合格供應商后方可參加投標。
3.2專項條件:投標人還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3.2.1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要求:具有工程勘察專業類乙級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或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
3.2.2投標人應具備的業績要求:近3年(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少有3個光伏電站項目的設計業績(附業績證明材料)。
3.2.3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本工程擬任設總: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少具有3個光伏電站工程擔任設計負責人的經歷。(附證明材料)。
3.2.4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
3.2.5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無。
4.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10月14日9:00起至2021年10月20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500元。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上海市金山區漕涇鎮42.5MW漁光互補發電項目招標人為(上海)光伏電力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上海市金山區漕涇鎮42.5MW漁光互補發電項目可研及勘察設計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地點:上海市金山區漕涇鎮。
2.2服務內容: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勘測(含測繪)、初步設計、施工圖勘測、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及其他技術服務等。
2.3服務期:自合同簽訂后1個月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初步設計(含初勘和測繪),合同簽訂2個月完成勘察及施工圖編制,待項目建設完成后完成竣工圖編制及其他技術服務。
2.4招標范圍及內容:上海市金山區漕涇鎮42.5MW漁光互補發電項目可研及勘察設計招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條件:
投標人須為合格供應商,且不處于供應商暫停投標的期限內(對于已在電子商務平臺注冊成為潛在供應商的,潛在供應商須通過集團公司、各二級單位或各基層企業審核成為合格供應商后方可參加投標。
3.2專項條件:投標人還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3.2.1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要求:具有工程勘察專業類乙級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或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
3.2.2投標人應具備的業績要求:近3年(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少有3個光伏電站項目的設計業績(附業績證明材料)。
3.2.3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本工程擬任設總: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少具有3個光伏電站工程擔任設計負責人的經歷。(附證明材料)。
3.2.4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
3.2.5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無。
4.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10月14日9:00起至2021年10月20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500元。
聯系人:
劉 靜: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柴 工:手機 13810007781
郵 箱:1490789738@qq.com
傳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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