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動區大學園圖書館項目施工總承包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啟動區大學園圖書館項目(項目名稱)已由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改革發展局、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規劃建設局以《關于開展啟動區大學園圖書館項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發(前期)〔2021〕115號)、《關于啟動區大學園圖書館設計方案審查意見的復函》(雄規建審改試點設函[2021]0186號)、《關于啟動區大學園圖書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雄安改發投資[2021]313號)、《關于啟動區大學園圖書館項目初步設計(概算)的批復》(雄安改發投資[2021]327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中國雄安集團公共服務管理 ,建設資金來自新區財政投資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資金落實情況為已落實_,
2.1項目位置:項目位于啟動區E01-02-28地塊,東至城市道路NB4西側社區綠環、南至城市道路EB2北側城市綠環、西至城市道路ND23、北至城市道路EB1。
2.2建設規模:項目新建啟動區大學園圖書館,總建筑面積為68136.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43147.7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24989.09平方米;建筑地上七層,地下二層。地上主要功能為圖書館,地下主要功能為書庫、綜合活動空間、設備用房、機動車庫。圖書館藏書量約150萬冊,閱覽座位數約3500個。
2.3投資估算:項目總投資為65857.57萬元,其中:工程費用55318.77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4979.53萬元,預備費3014.92萬元,土地費用2544.35萬元。
2.4計劃工期:共計712天。計劃開工日期:2022年1月18日(以實際開工令為準),計劃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
2.5招標范圍:包括圖紙范圍內全部內容(含變更),包括但不限于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筑裝飾裝修、建筑屋面、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建筑電氣、智能建筑、通風與空調、電梯、建筑節能、室外工程(含道路廣場、景觀綠化、室外綜合管網等)、臨時用電(含紅線外)、臨時用水(含紅線外)、紅線外本項目所有相關專業市政管線至接駁點等全部施工內容(室內精裝修、高低壓變配電、燃氣工程除外)。招標期間所發招標文件包括的全部內容、全部材料及工程設備的采購、安裝與運輸,以及投標答疑文件中包括的全部內容。
2.6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1)資質最低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績最低要求:投標人近5年(從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倒算,以竣工驗收日期為準)具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獨立完成的已竣工驗收完畢的建筑面積6萬平方米(含)以上的或單個合同金額在4億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指教育建筑、辦公建筑、科研建筑、文化建筑、商業建筑、體育建筑、防災救災建筑、交通建筑或司法建筑等)施工業績(或包含滿足上述業績要求的PPP項目或設計施工總承包項目或施工總承包項目的竣工業績)。
(3)項目經理最低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建筑工程專業壹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注冊單位應與投標人一致,同時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且自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的項目經理。
(4)財務要求:提供2018、2019、2020年度(若2018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0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且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的復印件,無需提供審計報告附注。
(5)信譽要求:
①本項目對被雄安新區 / 機構評為嚴重失信企業且正處在信用評價結果公示期內的投標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②本項目對近3年內(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項目招標人評價為履約不合格的投標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③本項目對近2年內(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項目招標人實施的項目中存在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拒不簽訂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投標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④本項目對近3年內(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區政府有關部門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達到 / 次或累計罰款 / 元的投標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⑤本項目對因違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或者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正在接受雄安新區政府有關部門立案調查的投標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規禁止的情形:
a.投標人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b.投標人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c.投標人單位負責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
d.投標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e.投標人為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監理人;
f.投標人為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g.投標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h.投標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i.投標人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區投標資格;
j.投標人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k.投標人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l.投標人在近三年內(從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m.投標人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n.投標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o.在近三年內(從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倒算)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有行賄犯罪行為;
p.近一年內(從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標人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q.投標人因違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等原因被給予行政處罰且在處罰期內(以“信用中國”網站( )公布的處罰及處罰期限為準,未列明處罰期限的視同不在處罰期內);
r.投標人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有關部門責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資“失信主體”且在公示期內(以因拖欠工資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 )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主體的為準);
s.投標人為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編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咨詢服務(前期咨詢資料成果對潛在投標人全部公開的除外);
t.投標人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中存在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
u.被本項目招標人上級單位評價為履約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標期內的(按照《中國雄安集團建設項目施工企業安全質量履約信用評價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版)》的有關要求被拒絕參與雄安集團建設項目投標且在處罰期內的,以中國雄安集團網站( )列入黑名單或失信聯合懲戒被執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標人以弄虛作假方式騙取中標被給予行政處罰且在處罰期內的(以“信用中國”網站( )公布的處罰及處罰期限為準,未列明處罰期限的視同不在處罰期內);
x.根據《河北雄安新區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雄安公服發[2020]161號文,投標人被雄安新區相關部門列入河北雄安新區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黑名單”且在限制投標期內的;
y.投標人在近三年內(從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行政處罰決定或最終法律文書中需明確定性為“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否則不視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標公告第3條第(6)L項修改為本條);
z.以上u、v、w、x、y與(5)信譽要求不一致的,以u、v、w、x、y條要求為準。
A.在雄安新區招標范圍內,因涉嫌圍標、串通投標被立案調查,尚未被調查結束的(上述招標公告第3條第(5)⑤項修改為本條)。
B.投標人為 的運營機構,以及與該機構有控股或者管理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和個人。
上述法律法規禁止情形的評審方式為公開承諾制,接受社會監督。若發現存在上述法律法規禁止的情形,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在嚴格遵守“誰主張、誰舉證”原則的前提下可通過“交易平臺”在“投訴與答復”菜單中采用數字CA證書以加蓋單位電子印章的數據電文形式向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行政監督部門投訴。
(7)本次招標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
(8)其他要求: / 。
各投標人對多個標段提出投標時,最多允許中標 / (具體數量)個標段(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
本次招標采用 綜合評估法 (綜合評估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的在招標會員區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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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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