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全自動血液分析儀(重新招標)已審批,資金來源已落實。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
2.2 招標項目名稱
2.3 招標項目概括
全自動血液分析儀 3套
2.4 招標范圍
全自動血液分析儀 3套
2.5 交貨地點
2.6 交貨期
進口設備自合同簽訂之日起90天內安裝調試完畢,其他設備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內安裝調試完畢
2.7 質量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A、投標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遵守有關的國家法律、法令和條例;
(6)參加招投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本項目不接受聯合投標,也不接受分包、轉包。
B、在購買標書時須在中核電子采購平臺端口上傳以下加蓋報名單位公章掃描件報名材料: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3)報名人法人授權委托書(報名經辦人必須為投標單位員工,提供社保繳納證明及勞動合同等材料);附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4)投標人需提供投標產品制造廠家對投標產品的授權,或具有授權權限的代理商對投標產品的授權(且需提供該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權權限的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需能顯示投標產品制造廠家對投標產品授權鏈條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