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1#棄土場土方挖運工程已審批,資金來源已落實。項目業主為/,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
2.2 招標項目名稱
1#棄土場土方挖運工程
2.3 招標項目概括
1#棄土場位于海南昌江核電廠北側,開挖區為回填沙土,開挖凈高約30m,開挖范圍為沿垂直隧道軸線方向、兩條隧道兩側各33m范圍,共計約90m寬度范圍內場地,需移除土方約104萬m³,本次招標為1#棄土場土方挖運工程。
2.4 招標范圍
按照招標人要求實施1#棄土場土方挖運工程的所有內容
2.5 建設/項目地點
2.6 計劃工期
2022年2月15日-2022年4月1日
具體起止時間以發包人書面通知為準。工期總日歷天數45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計劃開交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2.7 質量要求或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或采購人認可的其它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擁有合法經營權力,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具備完成本招標項目的相關人員、設備、財務、技術能力。
(2)投標人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行業的規定。
(3)投標人必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術、服務能力并滿足下列要求:
A.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成立的合法法人實體并在財務上獨立、合法運作。
B. 投標人能夠滿足招標人的質量保證體系要求,能夠根據其所承擔的項目任務和責任制定和實施質量保證大綱,并對質量保證大綱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項目質量和服務負責。
(4)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二級(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的能力。
(5)項目經理資格: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或者建筑工程專業),且具備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本)。
(6)安全生產許可證:有,且在有效期內。
(7)財務狀況:投標人須有良好的銀行信用和商業信譽,不得處于破產、停業、財產被接收或凍結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實現的情形,財務狀況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