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核電廠3、4號機組及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塊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核級儀表管閥件閥及閥組設備采購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海南昌江核電廠3、4號機組及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塊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核級儀表管閥件閥及閥組設備采購已審批,資金來源已落實。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
2.2 招標項目名稱
海南昌江核電廠3、4號機組及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塊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核級儀表管閥件閥及閥組設備采購
2.3 招標項目概括
海南昌江核電廠及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塊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廠址位于海南省昌江縣海尾鎮塘興村,瀕臨北部灣。地理坐標為東經108°53′20″~108°54′23″、北緯19°27′5″~19°28′2″。廠址東北距海頭鎮約4.5公里,西南距海尾鎮約9.5公里,東側和東北分別與雙塘村和南羅村相望,距離分別為2.5公里、4.3公里;東距儋州市約70公里,東南距昌江縣城約30公里,西南距東方市約51公里;東北距海口市約160公里,東南距三亞市約150公里。
2.4 招標范圍
設備名稱: 海南34及海南小堆核級儀表管閥件閥及閥組
設備數量:1728臺(其中海南3、4項目1458臺,海南小堆項目270臺)
2.5交貨地點
DDP到達海南34及海南小堆項目現場
2.6交貨期
海南3、4項目首批2023年4月30日;海南小堆首批2023年4月15日
關于設備的技術規格要求:詳見技術規格書:1418G8243、1525G8243;數據表清單:1418YNI-YKS13、15251NI-YKS13;材料編碼清單:1418YHL-ZHS10、15251HB-ZHS10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3.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擁有合法經營權力,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有資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標貨物供貨及相關服務。
3.2 投標人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3.3 投標人必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財務、技術、設計和制造/采購能力,并滿足下列要求:
3.3.1 投標人須持有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和制造許可證(取證范圍需涵蓋核安全2級儀表閥)。若投標人為代理商,其代理的設備企業須持有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和制造許可證(取證范圍需涵蓋核安全2級儀表閥),或持有民用核安全設備活動境外單位注冊登記確認書(取證范圍需涵蓋核安全2級儀表閥)。
3.3.2 投標人應具備質量體系認證證書。
3.3.3 投標人不得處于破產、停業、財產被接收或凍結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實現的情形。
3.4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 接受代理商投標。代理商投標的必須取得制造商出具的銷售授權文件。授權范圍涵蓋本次招標設備范圍。
3.6 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設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