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核電廠3、4號機組及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塊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220KV GIS設備采購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海南昌江核電廠3、4號機組及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塊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220KV GIS設備采購已審批,資金來源已落實。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
2.2 招標項目名稱
海南昌江核電廠3、4號機組及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塊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220KV GIS設備采購
2.3 招標項目概括
海南昌江核電廠、海南小堆廠址位于海南省昌江縣海尾鎮(zhèn)塘興村,瀕臨北部灣。地理坐標為東經(jīng)108°53′20″~108°54′23″、北緯19°27′5″~19°28′2″。廠址東北距海頭鎮(zhèn)約4.5公里,西南距海尾鎮(zhèn)約9.5公里,東側(cè)和東北分別與雙塘村和南羅村相望,距離分別為2.5公里、4.3公里;東距儋州市約70公里,東南距昌江縣城約30公里,西南距東方市約51公里;東北距海口市約160公里,東南距三亞市約150公里。
2.4 招標范圍
海南34 220kV GIS 4個斷路器間隔、海南小堆220kV GIS 1個斷路器間隔、在線監(jiān)測裝置及相關附件等, 及相關的機械聯(lián)鎖、備品備件、現(xiàn)場服務等。
2.5交貨地點
DDP核電項目現(xiàn)場指定地點
2.6交貨期
2.7質(zhì)量標準:無。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3.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擁有合法經(jīng)營權力,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有資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標貨物供貨及相關服務。
3.2 投標人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
3.3 投標人必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財務、技術、設計和制造能力,并滿足下列要求:
3.3.1 投標人不得處于破產(chǎn)、停業(yè)、財產(chǎn)被接收或凍結(jié)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實現(xiàn)的情形。
3.4 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5 不接受代理商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