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核電站5、6號機組工程常規島及其BOP設計和技術服務分包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三門核電站5、6號機組工程常規島及其BOP設計和技術服務分包已審批,資金來源已落實。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
2.2 招標項目名稱
三門核電站5、6號機組工程常規島及其BOP設計和技術服務分包
2.3 招標項目概括
三門核電5、6號機組工程常規島及其BOP的設計和技術服務
2.4 招標范圍
三門核電站5、6號機組常規島及其BOP的初步設計、5、6號機組常規島及5、6號常規島BOP施工圖設計、技術支持、現場技術服務。
2.5項目實施地點
2.6服務期限
三門5、6號機組工程常規島及其BOP的設計和建造期
2.7質量要求或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擁有合法經營權力,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具備完成本招標項目的相關人員、設備、財務、技術能力。
(2)投標人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行業的規定。
(3)投標人必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術、服務能力并滿足下列要求:
A.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成立的合法法人實體并在財務上獨立、合法運作。
B. 投標人能夠滿足招標人的質量保證體系要求,能夠根據其所承擔的項目任務和責任制定和實施質量保證大綱,并對質量保證大綱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項目質量和服務負責。
(4)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工程設計綜合甲級或電力行業設計甲級資質。
(5)財務狀況:投標人須有良好的銀行信用和商業信譽,不得處于破產、停業、財產被接收或凍結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實現的情形,財務狀況良好。
(6)業績情況: 20 16年10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5個類似業績,類似業績指1000MW及以上等級的火電或核電機組新建或擴建項目的投產或商運業績。備注:上述業績的竣工日期需在20 16年10月1日至今且中投標人至少承擔過完整施工圖設計工作,需提供合同封面、蓋章頁、頁簽版工作范圍頁及該項目業主出具的工程項目竣工驗收證明或商業運行證明。
(7)其他要求:提供在有效期內的質量、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證書(復印件并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