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核電廠1、2號機組液態流出物監測與排放優化研究項目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海南昌江核電廠1、2號機組液態流出物監測與排放優化研究項目已審批,資金來源已落實。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
2.2 招標項目名稱
海南昌江核電廠1、2號機組液態流出物監測與排放優化研究項目
2.3 招標項目概括
委托有資質和能力的承包商承擔海南昌江核電廠1、2號機組液態流出物監測與排放優化研究工作。
2.4 招標范圍
提供液態流出物排放優化研究、 3H 和14C去除可行性研究、液態流出物監測技術優化研究、建立液態流出物監測方法體系和排放量統計新方法和液態流出物短期輻射環境影響評估(膜裝置處理前后)等工作,具體范圍及內容以《技術規格書》約定為準。
2.5項目實施地點
2.6服務期限
合同簽訂起18個月內完成本項目所有工作。
2.7質量要求或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1)資質要求:
a)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擁有合法經營權力,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有資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標項目的相關服務的企事業單位(含在中國境內注冊的獨資、合資、合作企業)。
b)投標人具有核電廠環境影響評價資質、CMA檢驗檢測機構認證資質、CNAS檢測實驗室認可資質。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
(4)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處于中國核能電力股份 供應商黑名單之中。投標人未被“信用中國”()列入“失信懲戒對象”記錄。
(5)其他要求:/。
(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