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中核四0四 天然氣利用工程二期工程施工已審批,資金來源已落實。項目業主為中核四0四 ,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
2.2 招標項目名稱
中核四0四 天然氣利用工程二期工程施工
2.3 招標項目概括
本招標項目中核四0四 天然氣利用工程二期工程;
本次招標對投標報名人的資格審查,采用 資格后審 選擇合適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
2.4 招標范圍
1.項目概況:中核四0四 天然氣利用二期工程甘肅省嘉峪關市、酒泉市金塔縣。該工程包含高壓管道工程、廠前區用戶工程(含鍋爐房、食堂、武警營房、室內燃氣管道系統安裝)。高壓管道工程設計起點為嘉北門站圍墻外1.0m 處,終點為高中壓調壓站站外2.0m 處,線路全長約64km;廠前區用戶工程屬中壓管道,GB1 類壓力管道。
該工程涉及的壓力容器、管道等需辦理相關手續的設備設施,由承包方負責辦理手續并承擔相應費用。
2.工程承包范圍:
1)乏燃料后處理廠二期工程天然氣利用工程項目建安施工范圍為圖紙內所有內容:包括且不限于土建、天然氣管道、給排水、電氣、消防、自控系統、暖通系統、拆除改造和室外工程等;負責所有設備的安裝工作。
2)天然氣利用二期工程屬于建設類項目,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劃定省級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和重點治理區的公告》和《全國水土保持規劃國家級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和重點治理區復核劃分成果》,項目屬省級水土流失重點治理區(嘉峪關段)和祁連山-黑河國家級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金塔縣段)。按照《開發建設項目水土流失防治標準》的相關規定,本方案水土流失防治執行建設類項目一級標準,并根據項目區自然環境條件、水土流失特點及治理現狀,根據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和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復的要求,要求對管線沿線恢復地貌區域采取人工撒播草籽,人工運水澆灌的方式,以滿足沿線環境保護及水土保持要求。
3)LNG氣化站、水保環保施工為暫列部分,后續根據實際施工圖紙、方案實施。
關于招標范圍及技術要求說明見招標文件第五章“發包人要求”。
2.5 建設/項目地點
2.6 計劃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7日內,具體以發包人開工令為準。
工期節點要求:2022年11月5日完成502接通B215-1管道施工;2023年9月15日建安調試完成,具備通氣條件。
計劃竣工日期:2023 年 9 月 15 日。
2.7 質量要求或標準
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驗收合格。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1.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和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備有效地營業執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證明文件;
2.投標人資質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
3.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項目經理要求:
1)項目經理需為投保單位在職正式員工,投標文件中須包含六個月(含)以上社保繳費證明;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市政工程專業)、注冊證書且注冊單位為本單位;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具有5年(含5年)以上項目經理經歷;且不得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提供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擔任項目經理的承諾書);
3) 技術負責人具有職稱,具有5年(含5年)以上技術負責人經歷,承擔過類似項目施工的技術負責人。須為投標人本單位在職正式員工,投標文件中須包含相應人員近六個月(含)以上社保繳納證明。
4.財務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充裕的流動資金和良好的財務能力,投標人須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公司設立年限不滿三年的新公司,提供成立至今財務審計報告);如截止開標日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尚未出具2021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可提供2018年至2020年財務審計報告。
5.投標人信譽要求:
a)供應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提供查詢記錄并蓋章。
b)供應商須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今)無行賄犯罪記錄,提供中國裁判文書網相關查詢結果并蓋章。
c)供應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提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結果并蓋章。
d)已經列入中核四0四 供應商不良行為清單的或受到公司處罰的,在處罰期間,該公司與受到處罰的供應商均不得參與本次采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