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高青唐坊牧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送出工程總承包
預招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03-2-115-01)
項目所在地區:山東省淄博市高青縣唐坊鎮
1. 招標條件
華能高青唐坊牧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送出工程總承包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華能新能源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本次招標為預招標,招標結果生效條件:
招標的項目履行通過 內部投資決策程序;
招標的項目取得華能年度基建投資和資金預算;
由于招標人或政府原因導致項目最終不能實施或采購結果未能生效,中標服務費由招標人承擔,其它費用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華能高青唐坊牧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場站220kV升壓站以1回220kV線路接至國網博興王木220kV變電站送出工程,新建線路長約7.1km,導線截面采用2*630mm2鋼芯鋁絞線,通信采用2根72芯OPGW光纜。同時完善王木變電站側220kV自西向東第六個220kV側間隔間隔設備、通信系統、保護系統等一、二次設備。儲能采用自建或租賃模式。
華能高青唐坊牧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220kV送出工程包括2個單項工程:
新建一條220kV送出線路工程,線路長度約7.1公里
完善電網王木變電站側220kV間隔設備工程
招標范圍:
本工程采用EPC總承包方式進行招標,包含所有涉及工程可研、核準或備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設備及材料采購、施工、安裝、試驗、調試、試運行、服務按標準投產移交。本工程為交鑰匙工程,除監理外,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內容:
可研階段:本工程的可研編制、審查、立項、開工前各類審批、核準或備案等所有合規手續的辦理均有投標人負責,所涉及的費用包含在合同總價中。
勘察設計:本工程設計包含送出線路工程及博興王木站側220kV間隔工程的初步勘察設計、施工圖勘察設計、竣工圖編制,負責設計審查,并取得正式審查意見,負責線路廊道規劃審批。
采購及施工:本工程涉及的所有設備及材料的采購、運輸、倉儲、倒運;負責所有到場設備、材料的質量檢驗工作。
220kV送出線路施工:本工程的征租地、土建施工、鐵塔組立、線路架設、施工輔助措施、線路跨越穿越,光纜架設、熔接、測試,調度通訊對調、開通。線塔標牌等的制作安裝,過程中與電網公司的協調、審圖、溝通,取得驗收合格手續、竣工資料編制、工程協調;
國網博興王木站側所有土建工程、變電間隔內所有一次、二次設備、設施的采購、安裝、施工、試驗及傳動調試、試運行、竣工驗收、負責通過國網驗收等全部工作。負責完成涉網綜合自動化系統的調試及試運行,投標人自行考慮變電站實際占用間隔及費用。國網博興王木站內的建設標準、采用的所有設備必須與國網博興王木站已運行設備完全兼容,并通過國網濱州供電公司驗收通過,否則投標人必須無條件更換。
因本項目升壓站所在地為淄博市高青縣,接入站所在地為濱州市博興縣,請投標人自行考慮跨區域并網協調的費用,若中標后不能協調并網將取消中標資格并承擔甲方損失。與華能高青唐坊牧光互補光伏場站220kV升壓站分界:
華能高青唐坊牧光互補光伏項目220kV升壓站與送出線路的分界為光伏場站220kV升壓站送出線龍門架,投標人負責分界點所有線路貫通。
投標人負責送出線路的環評、水土保持、地質災害、壓覆礦產、林地使用、文物、維穩、跨穿越等專項報告編制評審并取得相關部門支持性文件的批復。負責送出線路路徑的設計、規劃及許可審批等。
本工程招標人不組織現場踏勘,各投標人根據自身情況自行組織踏勘和設計。
工期要求:166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2年 5月18日,計劃竣工日期:2022年10月30日。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應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壹級資質;同時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專業資質甲級,工程勘察專業類乙級及以上資質;具有電力設施承裝、承試壹級許可證,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2 投標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220kV輸變電工程或220kV線路工程的施工業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
3.2.3項目總負責人,須取得具有國家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或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同時必須為投標人的在職正式員工,并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3.2.4本工程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成員須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指定施工單位為聯合體牽頭人,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聯合體各方不得再行以任何方式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項目中投標。不允許超過兩家獨立法人的聯合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