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南通近區擴建2×100萬千瓦大型清潔高效煤電項目涉海相關專題報告編制項目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03-1-286-01)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南通近區擴建2×100萬千瓦大型清潔高效煤電項目涉海相關專題報告編制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所在
2.2服務內容:為加快華能南通近區擴建2×100萬千瓦大型清潔高效煤電項目有序推進,招標人將陸續開發建設華能南通近區擴建2×100萬千瓦大型清潔高效煤電項目,招標人擬向投標人采購涉海相關專題編制服務。
2.3招標范圍及內容:投標人負責編制海域使用論證報告、數值模擬計算工作、編制占用征收濕地保護與恢復方案、編制取排水口方案比選專題報告、編制春季海洋環境現狀調查報告、編制海洋環境影響專題報告;投標人負責提供滿足項目審查和批復等要求的相關資料,配合招標人完成所有報告審查及報批工作,負責所有評審會務費和專家等相關人員咨詢費;并根據審查意見完善各項目報告。詳細招標范圍見第二卷《華能南通近區擴建2×100萬千瓦大型清潔高效煤電項目涉海相關專題報告編制項目技術規范》。
2.4本項目服務期:本項目總工期120個日歷天。合同簽訂后30個日歷天內完成取排水口方案比選,60個日歷天內完成數值模擬計算,80個日歷天內完成春季環境現狀調查,90個日歷天內完成濕地保護與修復報告編制和報批,100個日歷天內完成海洋環境影響專章編制,120個日歷天內完成論證報告編制、評審和報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7年1月1日以來,至少具備1個海域使用論證和海洋環境影響評價業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同時提供與業績對應的審查意見或批復文件或業主評價等其他證明材料。
3.2.2人員要求:投標人擬派的項目經理必須具備高級及以上職稱;且至少具備1個省級及以上主管部門審批的海域使用論證或海洋環境影響評價的業績。
3.2.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