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長城發電 上海廟煤電項目高壓電力電纜
采購招標公告
(招標項目編號:HNZB2022-04-3-398)
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鄂托克前旗
1. 招標條件
本項目內蒙古長城發電 上海廟煤電項目高壓電力電纜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內蒙古長城發電 上海廟煤電項目高壓電力電纜采購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廟能源化工基地境內。
2.2 規模:2*1000MW超超臨界燃煤機組。
2.3 建設工期:24個月。
2.4 標段劃分:內蒙古長城發電 上海廟煤電項目高壓電力電纜。
2.5 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高壓電力電纜采購種類:8種,規格、型號見招標文件。
2.6 交貨地點: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廟長城電廠2*1000MW機組工程施工現場招標人指定地點車板。
2.7 付款方式:1:2:3:2:1:1 。
2.8 交貨期:合同簽訂后,以買方排產函通知為準。質保期:項目投產竣工驗收之日起1年。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五年應具有單機容量1000MW等級及以上火電機組高壓電力電纜供貨并投運合同業績不少于2項,并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每項合同業績還應提供與之相對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2 其他要求:若投標人提供的合同業績非中文,另需提供譯中文版,并要滿足3.2.1業績的所有要求,否決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4 本項目只接受電纜生產廠家投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