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CHDTDZ037/17-XS-01)
1.招標條件
華電新疆發電 昌吉 2022-2025年粉煤灰銷售項目已由華電新疆發電 批準,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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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招標采購項目 2.2 項目規模:2×300MW等級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三年(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標段編號 標段名稱 招標范圍 標書售價(元) CHDTDZ037/17-XS-0101 2022-2025年粉煤灰銷售 負責3年全廠粉煤灰銷售處理(預計三年夏季粉煤灰量:39萬噸;冬季:42萬噸) 1000 我公司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在開具標書費發票,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中標單位在開具代理服務費發票時將采取電子發票方式,不再提供紙質發票。請各投標單位登錄華電集團 業務系統,在“電子招投標>發票管理”菜單中查看、下載電子發票。 3.投標人資格要求 【2022-2025年粉煤灰銷售】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電集團 或招標人上一級管理單位或招標人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4.投標人不得被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審期間尚未解除的); 8.投標人應有自2017年至今具有相同或類似項目,業績必須真實,業績證明需提供合同復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工作范圍或內容、合同簽字蓋章頁等)及業主 9.投標人應具備夏季粉煤灰消納(綜合利用)和冬季粉煤灰消納(綜合利用)或處置或存儲能力。或與具備消納(綜合利用)能力的單位簽訂供貨合同或與符合環保要求的倉庫簽訂租賃合同,投標人需提供滿足固廢消納、處置、存儲要求的合法證明材料。(合法證明材料包括粉煤灰倉庫(全封閉式)環評批復及驗收等資料)。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項目 聯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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