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金陵電廠光伏屋面結構載荷證明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南京金陵發電有限公司及其上級公司授權開發的各個光伏項目的屋面復核并編制相關報告,包括但不限于:根據原建筑屋面結構設計使用年限與安全等級、原屋面荷載和新增加的光伏荷載設計值(標準值)等進行計算復核(包含但不限于基本原則、復核過程、計算結論等)。
2.1服務內容:
屋面增加光伏荷載結構復核編制任務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內容:
(1)指導并協助招標方完成擬建屋面分布式光伏系統建筑物的圖紙收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圖和結構圖。
(2)接招標方通知5天內完成現場踏勘。
(3)根據現行的規范和法規,對增加光伏荷載后的屋面結構進行建模和復核,并編制結構計算書。
(4)根據計算的結果編制屋面增加光伏荷載結構復核報告,明確可布置光伏組件的區域等有關信息。
(5)任一中標方應當先行配合招標方進行光伏備案的相關工作,不得拒絕,否則合同解除。后續該項目繼續,按照第四條第3點中的對應條款執行。
2.2服務期: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一年內有效,招標人有權根據實際擬建設項目規模提前終止合同。單個光伏項目資料齊全,在招標方認為條件具備時,要求接招標方通知7個工作日內完成載荷復核并編制相關報告,每推遲一天扣除單個光伏項目最終結算金額的10%,延期5天仍未交付的,本合同解除。
2.3 屋頂總面積117萬平方米為預估量,因政策等因素影響,招標人不保障合同有效期內全部兌現。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國家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行業甲級及以上設計資質或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
3.2.2人員要求:擬任本項目的設計總監須具有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持有人須為投標人公司員工,須提供證書持有人在投標人公司的社保證明)。
3.2.3 本工程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4本項目不允許轉包和分包。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2年5月26日9:00起至2022年5月31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