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1)項目地點:青海省海南州共和縣塔拉灘。
(2)規模:以1回330kV線路接入青南750kV變電站,新建330kV線路長3km,導線截面選擇4×400mm2。國能共和1000MW光伏電站以36回35kV電纜線路接入國能共和合樂1#330kV匯集站35kV側(含預留儲能8 回)。本工程主變最終為4×250MVA,本期建設4×250MVA主變;主變壓器選用三相兩卷,油浸自冷/風冷,有載調壓、雙繞組變壓器,容量比為:250/250MVA,電壓比為:345±8×1.25%/35kV。
330kV最終2線4變,本期2線4變,雙母線接線;本期一次建成,預留1回出線。 35kV采用以主變為單元的兩段單母線接線,36回出線,本期一次建成。35kV無功補償采用動態補償方式:1#、#2主變低壓側各裝設1組容量為30MVar動態無功補償裝置;#3、#4主變低壓側各裝設2組40Mvar動態無功補償裝置。
表1 國能合樂1#330kV匯集站建設規模
序號 |
項 目 |
遠 期 |
本 期 |
1 |
主變壓器(MVA) |
4×250 |
4×250 |
2 |
330kV出線(回) |
2 |
1 |
3 |
35kV電纜出線(回) |
36 |
36 |
4 |
35kV無功補償裝(Mvar) |
2×(1x30MVarSVG)+2×(2×40MVarSVG) |
2×(1x30MVarSVG)+2×(2×40MVarSVG) |
2.2 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
標段名稱: 國能合樂1#330kV匯集站工程總承包(EPC)
招標范圍:
新建一座國能合樂1# 330kV匯集站及送出工程,匯集站內主控室滿足國能海南基地共和縣100萬千瓦牧光儲新能源項目值班運行、監盤等全部工作,分界點為330kV匯集站低壓側35kV開關柜。不包含光伏本體35kV開關站、35kV開關站至330kV 匯集站低壓側35kV開關柜的線路、調相機及附屬設施,但須為后期調相機預留位置,并做好相關設計工作。
招標范圍的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設計、采購、施工、試驗、調試、試運行以及各項手續辦理等工作,具體內容如下:
(1)本工程必須依據國網青海省電力公司審定的接入系統一次設計、二次設計報告以及評審意見,開展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等工作。最終電氣主接線以接入系統報告審查意見為準。
(2)投標人對工程勘察、設計、供貨、施工、調試、試運行、竣工驗收、移交生產、性能保證、質保期服務、結算、配合業主決算審計等全過程的總承包工程(包括與電網的聯調),與項目有關的政府、電網相關手續的辦理包含在總承包范圍內,設備監造需委托招標人認可的監造單位,費用由投標人支付。
(3)投標人負責本工程的全部勘測設計(含圖紙送審),全部設備和材料采購供應,建筑及安裝工程施工,項目管理,試驗及檢查測試(含電網要求的涉網試驗),保護定值計算備案,系統調試,試運行,大數據中心接入,電網通訊網絡接入(雙網接入及主備調上傳),與政府、電網有關的各項手續、證書的辦理,消缺,培訓,配合驗收(含竣工驗收),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內的服務等內容,全部技術資料整理歸檔等各項服務等。負責辦理項目建設全過程的與電網公司、能監辦所有許可手續(業主配合)。
(4)本工程全部勘察設計,包括但不限于:1:500地形圖測量、地勘、選址、初步設計及設計概算(含委托第三方初步設計審查),設備技術規范書、施工圖設計階段的地勘、設計、計算書、竣工圖編制;等保測評、網絡安全評估、建設期安全應急預案編制、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編制;水土保持及環境保護施工設計;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編制;消防設計;進行施工圖技術交底(含委托第三方施工圖審查)、派出設計代表解決現場施工出現的與設計相關的技術問題等現場服務工作,滿足有關環保、水保、安全、職業衛生、消防等方面的最新規范標準。
(5)該項目全部土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送出工程、綜合樓及配套設施(包括裝修設計施工及全套運行人員的生產生活設施)、所有設備基礎、升壓站進站道路、站內道路、圍墻、大門、局部綠化、水土保持及環境保護工程、防洪、檢修道路、消防、生活水池、給排水工程(打井)、全部標識標牌等。
(6)該項目全部設備和材料的采購及安裝工程,包括但不限于:330kV設備及其附件、35kV配電裝置、動態無功補償成套裝置、送出工程設備、全站防雷及設備接地(包括電氣設備、設備支架、構架和輔助裝置的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和防雷接地)、全站電纜及電纜防火封堵、電氣二次部分、通訊及遠動系統、控制及直流系統、網絡安全監測系統、各設備(裝置)自動化信息及各類數據信息雙網覆蓋、主備調接入、滿足電網關于各系統數據上傳要求及建設期電網新增要求、站用電系統、備用電源、火災報警系統、視頻監控安防系統(包含反恐要求設備)、全站照明、供暖、通風等設備采購、安裝、系統集成、試驗、調試、運輸、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等,包括單體、聯調及整套啟動調試,全部設備和材料(包括招標人提供設備、材料)卸車、驗收、保管及二次搬運等且滿足發包人提供的合樂1#330kV升壓站技術規范書及其他附件要求。
(7)工程前期工作包括匯集站本體及送出工程的環評、水保、地災、地震安全性評價、壓覆礦、用地預審、節能評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不動產權證辦理等所有手續均由投標人完成,上述事宜辦理費用包含在EPC總承包價中。
(8)工程過程中的環、水保監測及后期環評、水保等專項驗收工作由投標人完成,上述事宜辦理費用包含在EPC總承包價中。
(9)在施工期為招標人及監理單位提供必要的辦公、住宿條件。
(10)承包人負責工程一切險、意外傷害險等保險的購買。
(11)匯集站本體及送出工程相關手續辦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a. 辦理與項目建設有關的許可文件、證書等,并承擔相應費用,
b.施工手續辦理、項目啟動、臨時用地手續辦理、樹木移栽、設施搬遷、施工臨時用電、用水、施工臨建搭設和管理、施工后設施恢復、場地平整等工作。
c. 項目工程防雷、消防、安全、水土保持、環境保護、勞動安全與職業衛生、檔案等備案及驗收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招標人僅為其手續辦理工作提供協助。
d. 負責完成并網手續辦理、并網驗收、涉網試驗工作(包含SVG、主變等性能專項檢測等升壓站進入正式運行需完成的所有試驗)。
e. 負責委托具備資質的單位完成安全、消防、職業衛生、水土保持及環境保護監理、監測規劃等工作,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f.承擔辦理用地征地手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林地、草原手續、施工許可、竣工備案、社會穩定性評估、以及工程質量、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特種設備安裝進行監測、檢驗、檢測所需的技術服務費用,并取得相關合規性證照。負責線路部分征地及遷移補償、余物清理、植被恢復等項目,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以上各項手續的辦理不得影響工程進度。
g. 本項目的工程移交生產驗收節點是升壓站全部設備帶電并網運行240h(若發生設備、系統異常或故障,則運行時間重新計算),應滿足《110kV及以上送變電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DL/T782-2001)及《變電站設備驗收規范》(Q/GDW 11651)相關要求。同時,移交生產驗收應包括:檢查工程整套啟動驗收中所發現的設備缺陷消缺處理情況,設備狀態應良好;檢查設備、備品備件、專用工器具及安全工器具完好齊全且檢驗合格;檢查圖紙、資料記錄和試驗報告合格;檢查安全標識、安全設施、指示標識、設備標牌,各項安全措施應落實到位;檢查設備質量情況等。
投標人于工程內使用的所有設備、材料應保證本項目滿足青海省電網的技術標準及要求。
(12)本項目與電網部分的分界點為青南750kV變電站330kV側,包括線路施工及對端接入;與國能海南基地共和縣100萬千瓦牧光儲新能源電站本體的分界點為330kV匯集站低壓側35kV開關柜,新能源項目進線電纜由本體施工單位負責連接,由投標人主導國能海南基地共和縣100萬千瓦牧光儲新能源項目進線電纜的接入。本項目匯集站內需考慮光伏電站本體新上設備的屏柜及監視的安裝位置,包括設備的配置(含功率預測系統、有功無功控制系統、快速頻率響應、信息申報發布、光伏電站本體視頻監控、光伏電站監控后臺、箱變通訊柜、全景監控系統源控終端等設備、大數據中心接入設備等)。招標分界點的所有材料、設備、備品備件及土建、安裝、調試、驗收等均在本招標范圍內,投標人均應按招標人的要求,為光伏本體設計、施工單位在本項目實施與本工程有關的各項工作提供必要條件,并做好相關配合服務工作(包含但不限于送出工程、手續辦理、設備調試、地方協調等)。
(13)本工程質保期執行國家相關規定及行業通行規定,在設備質保期內,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供的合同設備維護服務、咨詢服務、技術指導、協助以及對出現故障的合同設備進行修理或更換的服務(包含備品備件)。
(14)本項目屬于“交鑰匙”工程,招標范圍內的工作均由承包人負責辦理或配合發包人辦理,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臨時用地由承包人負責,費用包含在本次投標報價中。招標文件中如有漏列的設備、材料、施工項目以及協調事項,這些漏項是為實現本標段工程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服務等所必需的,均屬于本招標范圍,所涉及的建筑、設備、材料或服務,均由投標人提供,其費用包括在總價中。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
(1)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須具備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企業資質必須具備國家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行業(送電、變電)專業設計甲級及以上資質,且具備相應主管單位頒發的工程勘察專業甲級資質。
(2)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通過質量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三標體系,上述認證證書需在有效期間內。
(3)投標人須提供有效營業執照及有效的資質等級證書。
(4)投標人須取得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標準規定的有效許可證及年檢記錄。
(5)投標人必須具有完成招標項目所需的場地、設施設備能力。
(6)投標人應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商業信用。
(7)潛在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 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
● 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 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 為本標段的監理人;
● 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 與本標段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 與本標段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 與本標段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 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投標資格;
● 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 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 在最近三年內發生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 開標日前兩年內存在違反國家有關法律禁止轉分包規定的行為。
● 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投標文件中需提供(查詢日期應在投標截止日前20天內,查詢結果應為網站自動生成的PDF文件),未提供有效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結果的,其投標文件作否決投標處理。
●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鐵路局等九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法〔2016〕285號),投標人不得存在違法失信行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黑名單”。投標文件中需提供(查詢日期應在投標截止日前20天內,查詢結果應為網站自動生成的信用信息報告PDF文件),未提供有效“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結果的,其投標文件作否決投標處理。
● 法律法規或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情形。
【2】財務要求:詳見《須知前附表》
【3】業績要求:
3.1總承包類業績要求
(1)330千伏及以上輸變電工程
開標日前5個自然年內,投標人具有與招標項目同等電壓等級及以上在建或投產類似工程EPC總承包業績。其中:具有330千伏及以上變電站或匯集站(含主變擴建)不少于2項;單項330千伏線路工程合同業績不低于40公里或110千伏線路工程合同業績不低于100公里。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或中標通知書、對應的驗收證明材料等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合同規模等信息。
【4】信譽要求:詳見《須知前附表》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一級建造師(機電專業)執業資格和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2)開標日前5個自然年內,擔任過與招標項目相同及以上電壓等級類似工程項目經理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中標通知書、驗收證明或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工程名稱、項目經理、竣工/投運時間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注冊電氣師(發輸變電)和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開標日前5個自然年內,擔任過與招標項目相同及以上電壓等級類似工程設總或主設人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中標通知書、驗收證明等相關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竣工/投運時間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C 證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本項目共 1 個標段,各投標人可就其中的 1 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 標 1(具體數量)個標段 ,請不要超出允許投標的標段數量 (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
4、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2年06月16日至2022年06月2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午休、節假日除外) 時(北京時間)獲取招標文件。
備注:公告查詢以電力招標采購網www.yzpb.com.cn為準!本網站為經營性收費網站。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內容,非正式會員請聯系辦理會員入網注冊事宜,并繳費成為正式會員后方可查看詳細的招標公告或報名表格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