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司安徽北部戶用100MW第一批20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EPC工程(含兩年運維)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安徽北部戶用100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位于安徽北部亳州市、宿州市、阜陽市、蚌埠市和淮南市,初步預估5000戶。本次第一批招標裝機規模為20MW,利用亳州市部分居民屋頂等布置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預估1000戶,項目采用 EPC 總承包模式建設,項目竣工后負責項目兩年運維服務。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2.1.1亳州市行政區域內所有自然村,行政村可利用屋頂。
2.1.2本項目為交鑰匙工程,發包人僅明確屋頂光伏發電系統安裝的區縣范圍、規劃容量,并牽頭協調項目備案事宜,通過投標人對本合同的實施,交付給投標人滿足行業標準、技術標準、滿足發包人營運要求及合同約定的其他有關要求的戶用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并投入生產運行。本項目質保期為1年。與發包人簽訂兩年智能運維服務,運維服務價格需滿足發包人要求,單獨簽訂運維服務合同。
2.1.3市場開發。負責協調戶主、電網、政府,完成以下工作:在當地積極宣傳甲方光伏電站推廣方案,與意向合作戶主的洽談、收集資料、現場初步勘察,確認戶主安裝意向,對戶主屋頂實地精確數據測量,確保戶主屋頂資源符合國家、行業安裝及生產運營安全等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協助發包人與戶主簽訂光伏電站開發合同(留存符合法律要求的相關資料),取得項目所需的各類支持性文件,并提交備案申請、竣工資料,組織與國家電網簽訂購售電合同,協調國家電網驗收、并網,承擔上述各項手續辦理(含臨時用地相關費用、報告編制費、評審費、會議費等)、驗收、民事關系處理過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
2.1.4設計。根據光伏電站開發合同,投標人應設計包括電站范圍內的所有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等,保證設計標準符合行業規范和國家標準。施工前完成各個分布式光伏電站的全部工程勘察測繪、初步設計,所有工程的施工圖設計、接入系統設計、竣工圖編制。設計周期滿足招標、現場施工進度需要,工程并網后1個月內提交竣工圖。預留至集中監控系統接口,以便后期接入集控中心。配合發包人搭建智能運維平臺。
2.1.5設備和材料供應/采購。光伏設備和材料(含光伏組件、逆變器)、集電電纜線路設備和材料、電氣設備和材料采購,包括但不限于:支架,配電箱,電纜,接地相關設備和材料;電纜、電纜頭等設備和材料;所屬設備設施防雷接地設備和材料等。在招標文件中明示推薦了產品品牌清單(以下簡稱名單)的,均視為要求同等檔次產品,投標人必須響應。
2.1.6安裝、調試、培訓、并網。投標人應負責整個屋頂太陽能光伏系統的安裝、調試、試運行和并網等全過程工作,負責辦理與項目施工有關的許可文件并承擔相應費用,包括辦理地方施工備案手續、勞動安全與職業健康及環境保護許可手續等;承擔施工所涉及臨時用地的補償及恢復、民事協調等費用。向發包人相關人員提供必要培訓服務。(1)光伏方陣區安裝工程,包括:支架,光伏組件,逆變器,配電箱,電纜,接地相關設備和材料的采購、安裝、系統集成、試驗、調試、監造、催交、運輸、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等。(2)集電電纜線路建筑安裝工程,包括:電纜、電纜頭等設備采購、電纜溝道的施工、電纜敷設、電纜試驗、調試、運輸、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等,包括該工程的協調費用。(3)安裝調試工程包括:應承擔所有設備到貨卸車、驗貨﹑二次運輸就位﹑保管﹑安裝﹑調試﹑后期工程預留空位封堵、消缺處理直至移交給發包人的全部工作;承擔發包人認為有必要的設備出廠檢查驗收工作等。(4)負責辦理并網前、后的各項試驗及驗收手續;負責前往電力公司辦理電站并網前相關手續。
2.1.7光伏電站運維服務期間的運行、維護、檢修和發電量保障,并對光伏電站運維服務周期內的安全性、經濟性負責。(1)負責光伏電站運維服務周期內的運行監視工作,包括光伏電站/設備系統的日常運行狀態、運行數據、故障報警監視等,及時發現設備故障及缺陷并通知維護人員處理。(2)光伏電站運維服務周期內的巡視檢查工作,包括定期對設備進行巡回檢查,排查設備缺陷、問題;大風、雨雪、冰雹、沙塵等特殊天氣后要進行特殊巡視,及時發現缺陷隱患并通知維護人員處理。(3)協助發包人進行電量核對上報、電費結算統計、居民共享收益統計等工作。(4)負責光伏電站的設備維護工作,包括及時處理設備缺陷、故障,消除隱患,確保光伏電站處在良好、經濟運行狀態。(5)按照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規范對光伏電站進行定期檢修、臨時檢修、應急搶險和相關的預防性試驗、絕緣監督等技術監督工作。(6)負責提供日常運行維護、檢修所需的工器具、消耗性材料,負責備品備件計劃的提報、驗收和保管工作,對于光伏組件、逆變器等主要部件質保期內出現損壞的由投標人免費負責更換,質保期外由投標人按月提報備品備件需求計劃,發包人審核后采購,投標人負責備品備件的驗收、保管保養等工作,并保持合理庫存。(7)負責光伏電站運行維護人員、設備的日常安全管理,實現預期安全目標。(8)提供前兩年的光伏利用小時數(年發電量/直流側裝機容量)保障。本期工程工期預計180天,并全部并網發電。
2.2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修類五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3)投標人為施工企業的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4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3MWp及以上分布式光伏EPC的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合同范圍內容及關鍵技術參數等信息。業績須提供對應合同的驗收證明,可以是用戶證明或者并網申請單或者驗收合格證書。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分布式光伏EPC項目經理的業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執業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分布式光伏EPC的設計負責人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竣工/投運時間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分布式光伏EPC合同施工負責人或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2-06-29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2-07-05 16:30:00。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每標段(包)人民幣第1標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
1.招標條件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安徽北部戶用100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位于安徽北部亳州市、宿州市、阜陽市、蚌埠市和淮南市,初步預估5000戶。本次第一批招標裝機規模為20MW,利用亳州市部分居民屋頂等布置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預估1000戶,項目采用 EPC 總承包模式建設,項目竣工后負責項目兩年運維服務。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2.1.1亳州市行政區域內所有自然村,行政村可利用屋頂。
2.1.2本項目為交鑰匙工程,發包人僅明確屋頂光伏發電系統安裝的區縣范圍、規劃容量,并牽頭協調項目備案事宜,通過投標人對本合同的實施,交付給投標人滿足行業標準、技術標準、滿足發包人營運要求及合同約定的其他有關要求的戶用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并投入生產運行。本項目質保期為1年。與發包人簽訂兩年智能運維服務,運維服務價格需滿足發包人要求,單獨簽訂運維服務合同。
2.1.3市場開發。負責協調戶主、電網、政府,完成以下工作:在當地積極宣傳甲方光伏電站推廣方案,與意向合作戶主的洽談、收集資料、現場初步勘察,確認戶主安裝意向,對戶主屋頂實地精確數據測量,確保戶主屋頂資源符合國家、行業安裝及生產運營安全等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協助發包人與戶主簽訂光伏電站開發合同(留存符合法律要求的相關資料),取得項目所需的各類支持性文件,并提交備案申請、竣工資料,組織與國家電網簽訂購售電合同,協調國家電網驗收、并網,承擔上述各項手續辦理(含臨時用地相關費用、報告編制費、評審費、會議費等)、驗收、民事關系處理過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
2.1.4設計。根據光伏電站開發合同,投標人應設計包括電站范圍內的所有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等,保證設計標準符合行業規范和國家標準。施工前完成各個分布式光伏電站的全部工程勘察測繪、初步設計,所有工程的施工圖設計、接入系統設計、竣工圖編制。設計周期滿足招標、現場施工進度需要,工程并網后1個月內提交竣工圖。預留至集中監控系統接口,以便后期接入集控中心。配合發包人搭建智能運維平臺。
2.1.5設備和材料供應/采購。光伏設備和材料(含光伏組件、逆變器)、集電電纜線路設備和材料、電氣設備和材料采購,包括但不限于:支架,配電箱,電纜,接地相關設備和材料;電纜、電纜頭等設備和材料;所屬設備設施防雷接地設備和材料等。在招標文件中明示推薦了產品品牌清單(以下簡稱名單)的,均視為要求同等檔次產品,投標人必須響應。
2.1.6安裝、調試、培訓、并網。投標人應負責整個屋頂太陽能光伏系統的安裝、調試、試運行和并網等全過程工作,負責辦理與項目施工有關的許可文件并承擔相應費用,包括辦理地方施工備案手續、勞動安全與職業健康及環境保護許可手續等;承擔施工所涉及臨時用地的補償及恢復、民事協調等費用。向發包人相關人員提供必要培訓服務。(1)光伏方陣區安裝工程,包括:支架,光伏組件,逆變器,配電箱,電纜,接地相關設備和材料的采購、安裝、系統集成、試驗、調試、監造、催交、運輸、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等。(2)集電電纜線路建筑安裝工程,包括:電纜、電纜頭等設備采購、電纜溝道的施工、電纜敷設、電纜試驗、調試、運輸、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等,包括該工程的協調費用。(3)安裝調試工程包括:應承擔所有設備到貨卸車、驗貨﹑二次運輸就位﹑保管﹑安裝﹑調試﹑后期工程預留空位封堵、消缺處理直至移交給發包人的全部工作;承擔發包人認為有必要的設備出廠檢查驗收工作等。(4)負責辦理并網前、后的各項試驗及驗收手續;負責前往電力公司辦理電站并網前相關手續。
2.1.7光伏電站運維服務期間的運行、維護、檢修和發電量保障,并對光伏電站運維服務周期內的安全性、經濟性負責。(1)負責光伏電站運維服務周期內的運行監視工作,包括光伏電站/設備系統的日常運行狀態、運行數據、故障報警監視等,及時發現設備故障及缺陷并通知維護人員處理。(2)光伏電站運維服務周期內的巡視檢查工作,包括定期對設備進行巡回檢查,排查設備缺陷、問題;大風、雨雪、冰雹、沙塵等特殊天氣后要進行特殊巡視,及時發現缺陷隱患并通知維護人員處理。(3)協助發包人進行電量核對上報、電費結算統計、居民共享收益統計等工作。(4)負責光伏電站的設備維護工作,包括及時處理設備缺陷、故障,消除隱患,確保光伏電站處在良好、經濟運行狀態。(5)按照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規范對光伏電站進行定期檢修、臨時檢修、應急搶險和相關的預防性試驗、絕緣監督等技術監督工作。(6)負責提供日常運行維護、檢修所需的工器具、消耗性材料,負責備品備件計劃的提報、驗收和保管工作,對于光伏組件、逆變器等主要部件質保期內出現損壞的由投標人免費負責更換,質保期外由投標人按月提報備品備件需求計劃,發包人審核后采購,投標人負責備品備件的驗收、保管保養等工作,并保持合理庫存。(7)負責光伏電站運行維護人員、設備的日常安全管理,實現預期安全目標。(8)提供前兩年的光伏利用小時數(年發電量/直流側裝機容量)保障。本期工程工期預計180天,并全部并網發電。
2.2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修類五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3)投標人為施工企業的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4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3MWp及以上分布式光伏EPC的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合同范圍內容及關鍵技術參數等信息。業績須提供對應合同的驗收證明,可以是用戶證明或者并網申請單或者驗收合格證書。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分布式光伏EPC項目經理的業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執業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分布式光伏EPC的設計負責人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竣工/投運時間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分布式光伏EPC合同施工負責人或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2-06-29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2-07-05 16:30:00。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每標段(包)人民幣第1標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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