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伊敏煤電公司伊敏露天礦TR50等172噸以下礦用自卸車
配件框架協議采購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07-3-274)
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呼倫貝爾市鄂溫克旗伊敏河鎮
1、招標條件
華能伊敏煤電公司伊敏露天礦TR50等172噸以下礦用自卸車配件框架協議采購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規模:伊敏露天礦年產原煤3500萬噸
招標范圍:伊敏露天礦TR50等172噸以下礦用自卸車配件框架協議采購,1603項,暫估4497件。
所有投標人必須對全部明細進行報價。
交貨地點:內蒙古自治區鄂溫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鎮
交貨期:交貨期最晚不得超過120個日歷天,具體日期以實際合同簽訂為準。
框架協議有效期:框架協議執行期為一年,框架協議執行期間單價保持固定不變;現提報采購數量為預估量,數量僅供投標人參考,不作為簽訂合同的依據。但在框架協議有效期內,當實際采購金額超出中標總金額時,須提報公司決策會議審議。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40噸及以上自卸車生產廠家或其授權代理商。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近年來須具有累計不低于人民幣800萬元本次標的物的銷售業績,需提供相關業績合同及對應發票的掃描件。
3.2.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4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
投標人為代理商的,必須提供產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權;同一個品牌的產品只能有一家單位投標,如果產品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時投標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標,如果兩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時投標,且兩家或兩家以上具有有效授權的,以業績金額多者優先,業績金額相同時,以最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