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熱工研究院 基建項目PMC管理服務框架
采購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07-3-401-01)
1.招標條件
本西安熱工院 新能源基建項目PMC管理服務框架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PMC管理服務框架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全國。
2.2 建設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
2.3 標段劃分:1個。
2.4 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為框架協議采購,框架協議有效期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在全國范圍內外委7個區域的新能源基建項目PMC管理模式下的工程進度、安全、質量管理,覆蓋電氣、土建、安全、機務、水工等專業的技術管理服務,服務內容詳見技術規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1資質等級要求:無。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7年1月1日以來,具有1項及以上新能源項目管理相關業績,業績須附合同掃描件,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