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東聊城莘縣張魯40MW農光互補發電項目(第二次)招標公告
- 發布時間:2022-06-30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山東省聊城市莘縣張魯回族鎮境內 2.2 項目規模:送出工程電壓等級110kV,電纜、架空混合線路約7.15km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2022年6月開工,2022年10月25日送電調試。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概況: 自光伏場區升壓站新建一回110kV線路“T”接至110kV亭馬Ⅰ線。新建110kV線路長度約7.15km,其中架空線路長度約5.9km,采用240mm截面導線,電纜拉管敷設1.15km,電纜直埋敷設0.1km,地線選用24芯雙OPGW光纖復合地線,電纜采用500mm截面導線;新建單回路桿塔23基,其中單回耐張塔5基,單回直線塔18基(最終以批復方案為準)。計劃2022年6月開工,2022年10月25日送電調試。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或監理人通知為準。 招標范圍說明: 本招標項目建設范圍內的勘察設計、設備材料采購、建筑安裝施工、調試、試驗、驗收等一攬子工作以及發包人負責范圍的配合協調工作,另外本次不包含工程監理,由發包人單獨招標。承包人應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費用包含在綜合報價內。 我公司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在開具標書費發票,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中標單位在開具代理服務費發票時將采取電子發票方式,不再提供紙質發票。請各投標單位登錄華電集團電子商務平臺業務系統,在“電子招投標>發票管理”菜單中查看、下載電子發票。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山東聊城莘縣張魯40MW農光互補發電項目送出工程EPC總承包】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4)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5)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https://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投標人應具有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送電工程、變電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6.投標人近3年(即合同簽訂日期為2019年1月1日-投標截止日)應具有3個及以上新建或遷改110kV及以上送電線路項目已完工的施工業績。(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簽章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并提供有效的用戶聯系方式(聯系人、職務、座機或手機等),資格審查時,不提供合同證明材料的業績不計入合格業績數量;②投運業績證明材料:加蓋用戶簽章的投運或完工證明,或竣工驗收證明,或質量驗收證明,或與投標業績合同對應的結算發票等可以用于證明的材料)。 7.投標人應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蓋章的2018年~2020年三年度審計報告(需有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來的審計報告。招標人不接受2018年至2020年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8.投標人應具有投標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9.為本項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詢服務的合同單位不得參加本次投標。 4.1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2-06-30 17:50到2022-07-06 17:00。 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信息,請聯系辦理會員入網注冊事宜,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關說明下載招標文件!備注:公告查詢以電力招標采購網www.yzpb.com.cn為準! 詳情請咨詢: 聯系人:劉工 咨詢電話:010-68818478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 箱:149078973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