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 標。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在招標人33#、34#泊位上新建三套碼頭船舶岸電系統,每套供電容量不低于1.25MVA,且接 入招標人現有岸電控制系統,包括設備及附屬配套設施的設計、制造、安裝、調試等全部內容。具體詳見第五 章發包人要求。
2.2 項目建設地點:招標人指定
2.3 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2.5 標段名稱:京唐港33#、34#泊位碼頭船舶岸電擴建工程項目
2.5.1 招標范圍:在招標人33#、34#泊位上新建三套碼頭船舶岸電系統,每套供電容量不低于1.25MVA,且 接入招標人現有岸電控制系統,包括設備及附屬配套設施的設計、制造、安裝、調試等全部內容。具體詳見第 五章發包人要求。
2.5.2 工期/服務期/交貨期:100天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京唐港33#、34#泊位碼頭船舶岸電擴建工程項目
(1)投標人基本要求: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的民事主體。
(2)投標人資質要求:投標人具備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 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9年1年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具有至少2個中國 境內的碼頭岸基供電系統的供貨或安裝合同業績(或其他項目內包含碼頭岸基供電系統子項目),且岸電設施 單套容量不小于800kVA,不包括船廠的靜止式變頻電源業績(需提供能體現裝機容量的合同首頁、范圍頁、蓋 章頁,如不能體現,需在業績匯總表中進行描述);
(4)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最低要求:無
(5)投標人其他要求: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牽頭人 須為岸基供電系統主設備(變頻電源)的生產商或代理商。聯合體牽頭人為代理商時,需提供所投變頻電源品 牌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書原件掃描件。
(6)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是
(7)聯合體要求: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牽頭人須為 岸基供電系統主設備(變頻電源)的生產商或代理商。聯合體牽頭人為代理商時,需提供所投變頻電源品牌制 造商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書原件掃描件。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2-07-11 15:00:00時至2022-07-18 15:00:00時(北京時間,下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 購買)。
4.1.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000元,過時不售,售后不退。
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內容,非正式會員請辦理會員入網注冊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方可下載詳細的招標公告、報名表格、項目附件及部分項
目招標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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