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地址:新疆塔城地區和布賽爾縣光伏工業園區
2.2項目規模:第一標段10萬千瓦光伏項目;第二標段15萬千瓦光伏項目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本工程擬定建設總工期為3個月,工程籌建準備期5天,完成臨時生活設施、供水供電及進場物資等。主體施工于2022年10月開始,12月20日全部光伏陣列并網發電(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方通知為準)
2.4標范圍
第一標段10萬千瓦光伏項目:10萬千瓦光伏項目、35KV開關站及送出工程項目PC總承包,包括光伏項目、安裝、乙供設備材料采購以及所有應由乙方提供的工程管理、技術咨詢服務、保險等相關工作。
第二標段15萬千瓦光伏項目:15萬千瓦光伏項目PC總承包,包括光伏項目、安裝、乙供設備材料采購以及所有應由乙方提供的工程管理、技術咨詢服務、保險等相關工作。
招標項目劃分為2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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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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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總承包工程(第一標段10萬千瓦光伏項目)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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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總承包工程(第二標段15萬千瓦光伏項目) |
2000 |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施工總承包工程(第一標段10萬千瓦光伏項目)】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公司或招標人上一級管理單位或招標人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4.投標人不得被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審期間尚未解除的);
8.投標人需同時具備下列兩項資質:(1)投標人具有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2)投標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9.業績要求:投標單位須提供近五年內(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不少于5項20MW及以上光伏施工投運業績(包括合同封面、簽字頁、合同工作范圍、工期、簽字蓋章頁等合同掃描件。加蓋用戶簽章的投運或完工證明,或竣工驗收證明,或質量驗收證明,或與投標業績合同對應的結算發票等可以用于證明的材料)。
10.招標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施工總承包工程(第二標段15萬千瓦光伏項目)】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公司或招標人上一級管理單位或招標人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4.投標人不得被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審期間尚未解除的);
8.投標人需同時具備下列兩項資質:(1)投標人具有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2)投標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9.業績要求:投標單位須提供近五年內(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不少于5項20MW及以上光伏施工投運業績(包括合同封面、簽字頁、合同工作范圍、工期、簽字蓋章頁等合同掃描件。加蓋用戶簽章的投運或完工證明,或竣工驗收證明,或質量驗收證明,或與投標業績合同對應的結算發票等可以用于證明的材料)。
10.招標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22-09-08 15:10到2022-09-1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