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內容及規模
本項目位于貴州省畢節市金海湖新區小壩工業園區興國實業有限公司后的廠房,項目總占地面積約1500m2,廠區主要由生產區辦公區組成,擬建磷石膏抹灰砂漿及抗裂砂漿生產線各2條,實現年生產磷石膏抹灰砂漿10000噸,抗裂砂漿5000噸。
項目簡介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生產:磷石膏、保溫砂漿、抗裂砂漿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為保證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審查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2022年09月09日-2022年09月16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聯系電話: 0857-8237914
傳真: 0857-8237914
通訊地址: 畢節市貴畢大道520-1號畢節市環境保護局規劃環評科
郵編: 551700
項目名稱 | 生產:磷石膏、保溫砂漿、抗裂砂漿 | |
建設地點 | ||
建設單位 | 貴州省榮豪保溫建材銷售有限公司 |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貴州創潔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 響的對策和措施 | 1、廢氣:本項目稱重攪拌工序生產設備均自帶除塵器(凈化率不低于99%),且生產設備均為全封閉結構,攪拌稱重工序產生的的粉塵經自帶除塵器處理后在車間內(全封閉車間,廠房阻隔效率取99%)排放;包裝粉塵經密封廠房阻隔及重力沉降(99%)處理;筒倉呼吸粉塵經自帶除塵器(99%)處理后于生產車間內排放(99%),稱重攪拌粉塵、包裝粉塵和筒倉呼吸粉塵在疊加后,無組織污染物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無組織濃度限值,有效抑制了生產對環境的影響。2、廢水:項目實行雨、污分流制。項目生產工序均在密閉鋼架結構廠房內進行,廠房周邊地面已進行硬化,不存在直接裸露的地面,項目物料均不露天堆存,物料均由密閉散裝車運輸,路面基本不會漏灑,不會被雨水沖刷,雨季雨水通過截排水溝流入園區雨水管網;項目無生產廢水產生;生活污水依托園區現有預處理化糞池及排污管道處理,最終排入小壩污水處理廠進行后續處理。3、固廢:①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②倉頂除塵器除塵灰統一收集后繼續用作生產原料; ③脈沖除塵器除塵灰統一統一收集后繼續用作生產原料; ④廢包裝材料統一收集后外售廢品回收公司; ⑤廢機油統一收集后,存放于地表防滲處理后的危廢暫存間(2m2),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