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海南昌江核電 供水泵站10kV電源工程項目【重新招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09-2-176-01)
項目所在地區:海南省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海南昌江核電 供水泵站10kV電源工程項目【重新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
2.2招標規模: 為確保昌江核電廠供水泵站電源可靠,需從太坡變#1主變10kV出線至石碌水庫供水泵站新建一回路線路。新建電纜線路長8.2km及新建架空線路長3.7km。項目為EPC模式。 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供水泵站10kV電源接入系統項目的勘察設計,土建施工,所有設備材料采購、青苗及租地補償、項目環境影響、水土保持方案評估,施工中環境影響、水土保持檢測,項目竣工后環境影響、水土保持驗收、安裝調試,有關停送電協調和接入系統協調等。線路系統完工后,負責與昌江 溝通,確保供水泵站10kV線路資產移交至當地 的管理維護。具體詳見技術規格書。
2.3 計劃工期:合同簽訂后7個月內完成工程交付,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2.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 投標人應具備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2) 投標人自2017年7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三個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輸變電線路設計或EPC項目業績,提供業績合同證明材料。
(3)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