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內容及規模
全廠年處理生活垃圾能力為87.6萬t/a
項目簡介
9月22日,商丘市生態環境局發布對商丘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二期)環境影響報告書作出審批意見的公示,詳情如下:
關于2022年9月22日擬對商丘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二期)環境影響報告書作出審批意見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商丘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二期)環境影響報告書做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反饋我局環評科。
電話:0370-3337775
通訊地址:商丘市行政服務中心市生態環境局窗口(476000)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有重大利益關系的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擬審批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序號:1
項目名稱:商丘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二期)
建設地點:商丘市靜脈產業園周商永運河以北、靜脈一路以西、規劃S317省道以東、興業路以南
建設單位:商丘中電環保發電有限公司
環評機構:山東同方環境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項目概況:商丘中電環保發電有限公司擬利用現有廠區預留用地建設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二期工程。項目主要建設2條600t/d的機械爐排爐生活垃圾焚燒線,配套建設1臺25MW抽凝式汽輪發電機、2套煙氣凈化系統、1座500m3/d滲濾液處理站及其他輔助設施。項目建成后全廠年處理生活垃圾能力為87.6萬t/a。
本項目總投資48484萬元,其中環保投資9439.66萬元。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廠區現有生活污水處理站處理后用于廠區綠化;潔凈排水經1套處理工藝為“預處理+超濾+反滲透”的400m3/d潔凈水處理系統處理,廢水水質滿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中相應標準后全部回用;高濃度生產廢水經1套處理工藝為“預處理+高效厭氧+AO/MBR+TUF+反滲透膜(RO)+DTRO”的廢水處理系統處理后,水質滿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相應標準后回用,反滲透產生的濃水回噴至焚燒爐焚燒。
2.大氣污染防治措施:焚燒爐煙氣經2套處理工藝為“爐內干法脫硝+機械旋轉噴霧半干法除酸+干法除酸+活性炭噴射吸附+袋式除塵”的煙氣凈化裝置處理后通過1根80m高排氣筒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滿足《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2014)及《河南省2021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中生活垃圾焚燒行業污染治理要求;
惡臭氣體收集后引至焚燒爐焚燒處理,停爐檢修期惡臭氣體經活性炭除臭裝置處理后經由1根25m高排氣筒排放,排放濃度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相關準值要求;輔助工程產生的粉塵依托現有工程袋式除塵器處理,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標準要求。滲濾液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沼氣正常情況下引入焚燒爐焚燒處理,事故狀態下引入現有工程封閉式火炬系統處理。
3.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項目通過基礎減振、廠房隔聲等措施進行降噪處理。經采取以上措施,項目廠界噪聲可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要求;。
4.固廢治理措施:固廢全部妥善處理或綜合利用。一般固體廢物滿足《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要求;危險廢物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單要求,并及時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公眾參與:
建設單位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的要求
進行了公眾參與,企業出具承諾保證公眾參與內容的真實性。
關于2022年9月22日擬對商丘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二期)環境影響報告書作出審批意見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商丘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二期)環境影響報告書做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反饋我局環評科。
電話:0370-3337775
通訊地址:商丘市行政服務中心市生態環境局窗口(476000)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有重大利益關系的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擬審批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序號:1
項目名稱:商丘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二期)
建設地點:商丘市靜脈產業園周商永運河以北、靜脈一路以西、規劃S317省道以東、興業路以南
建設單位:商丘中電環保發電有限公司
環評機構:山東同方環境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項目概況:商丘中電環保發電有限公司擬利用現有廠區預留用地建設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二期工程。項目主要建設2條600t/d的機械爐排爐生活垃圾焚燒線,配套建設1臺25MW抽凝式汽輪發電機、2套煙氣凈化系統、1座500m3/d滲濾液處理站及其他輔助設施。項目建成后全廠年處理生活垃圾能力為87.6萬t/a。
本項目總投資48484萬元,其中環保投資9439.66萬元。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廠區現有生活污水處理站處理后用于廠區綠化;潔凈排水經1套處理工藝為“預處理+超濾+反滲透”的400m3/d潔凈水處理系統處理,廢水水質滿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中相應標準后全部回用;高濃度生產廢水經1套處理工藝為“預處理+高效厭氧+AO/MBR+TUF+反滲透膜(RO)+DTRO”的廢水處理系統處理后,水質滿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相應標準后回用,反滲透產生的濃水回噴至焚燒爐焚燒。
2.大氣污染防治措施:焚燒爐煙氣經2套處理工藝為“爐內干法脫硝+機械旋轉噴霧半干法除酸+干法除酸+活性炭噴射吸附+袋式除塵”的煙氣凈化裝置處理后通過1根80m高排氣筒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滿足《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2014)及《河南省2021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中生活垃圾焚燒行業污染治理要求;
惡臭氣體收集后引至焚燒爐焚燒處理,停爐檢修期惡臭氣體經活性炭除臭裝置處理后經由1根25m高排氣筒排放,排放濃度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相關準值要求;輔助工程產生的粉塵依托現有工程袋式除塵器處理,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標準要求。滲濾液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沼氣正常情況下引入焚燒爐焚燒處理,事故狀態下引入現有工程封閉式火炬系統處理。
3.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項目通過基礎減振、廠房隔聲等措施進行降噪處理。經采取以上措施,項目廠界噪聲可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要求;。
4.固廢治理措施:固廢全部妥善處理或綜合利用。一般固體廢物滿足《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要求;危險廢物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單要求,并及時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公眾參與:
建設單位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的要求
進行了公眾參與,企業出具承諾保證公眾參與內容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