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道孚新能源
道孚亞日光伏進場道路設計施工總承包預招標
招標公告
項目所在地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
1. 招標條件
本項目華能道孚新能源 道孚亞日光伏進場道路設計施工總承包,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本次招標為預招標,須待項目取得相關行政機構和 批復后合同生效。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道孚亞日光伏場址位于四川省甘孜州道孚縣色卡鄉,場址中心點坐標為東經101°22′47.19″,北緯30°30′37.71″,場區海拔高度3991m~4217m。場址地勢開闊,地形起伏,屬山地地貌,場區植被為牧草。場址至道孚縣城距離約80km,至新都橋變電站直線距離約60公里。
場址至G350國道距離約11km,現有通村通組公路聯通,項目計劃對該路段進行維修、改造后作為道孚亞日光伏進場道路。該路段起于勒孜麻牧民定居點與G350交叉路口,海拔高程3435m,自東向西沿地貌溝谷而行,沿山布線,越嶺后與亞日場址既有碎石路平交,海拔高程4060m,為公司與三峽川能新能源 共用進場道路。該通村通組公路為等外級公路,路線全長約11km,混凝土路面,設回頭曲線10處,平曲線半徑7~13m,總體上為連續上坡,平均縱坡6.1%,最大縱坡約15%;路基寬度4.5m/6.5m,對應路面寬度為4.0m/6m;沿線既有橋梁3座,涵洞22道。
經前期踏勘,該通村通組公路部分路段不滿足電站建設物資、設備運輸要求,需要在光伏電站主體工程開工前,對此路段進行臨時改造,保證最小圓曲線半徑不小于15米,路基寬度4.5m,路面寬度4m,新建部分按泥結碎石路面實施,同時對損壞相對嚴重難以滿足重載車輛通行需求的沿線橋涵,根據實地調查情況采用改造加固、拆除重建或臨時避讓措施,以滿足建設期運輸需求;光伏電站主體工程施工過程中,做好道路養護保通。
電站建設完成后,對道路進行修補恢復。
2.2招標范圍
電站主體開工前完成自G350勒孜麻牧民定居點路口至亞日光伏場址的道路勘察設計,施工,電站主體工程施工期間的保通、維修工作,滿足主體工程建設期間道路運輸的要求。
2.2.1勘察設計
按照相關規定和規范要求,進行進場道路的全部勘察、設計工作。
完成項目設計文件審查、報建及相關協調工作。
電站建設完成后,該路段修補恢復的施工圖,招標文件的工程量清單和技術文件等。
2.2.2施工
臨時用地征用及拆遷補償;施工許可證辦理;臨時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橋梁隧洞工程和交通安全設施工程;施工協調處理;渣場綠化、棄土棄渣處理、施工臨時用地、臨時營地、加工廠和臨時道路的拆除、恢復原狀及土地復墾;專項驗收及竣工驗收,配合業主單位辦理相關手續等。
2.2.3道路保通
進場道路施工期的臨時保通及電站主體工程施工期的養護保通。養護保通計劃自2023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31日。
2.3計劃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為2022年11月15日,2023年5月15日具備交付使用條件。
2.4質量標準
設計質量要求:在保證安全可靠運行的前提下,突出體現經濟性、合理性和先進性。要采用國際上成熟先進的設計思路和設計手段,對本項目綜合情況進行分析,從而對本項目的設計做出科學規劃與計算;同時通過優化施工設計方案,降低工程造價。
施工質量要求:滿足《公路工程技術標準》《公路路基施工技術規范》《公路路面基層施工技術規范》《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術規范》《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規范》《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等規范要求,分部分項合格率100%,一次性驗收合格,道路維護保通滿足主體工程建設需要。
2.5合同生效條件
本次華能道孚新能源 道孚亞日光伏進場道路設計施工總承包項目為預招標采購,須待項目取得相關行政機構和 批復后合同生效;若項目不具備前述建設條件,則合同不生效,不對招投標雙方形成約束,風險情況請各投標人自行評估。各投標人因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成本由各投標人自行承擔,招標人不予補償。若各投標人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視為承諾自愿承擔本次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同時具有設計和施工資質。
設計要求具有工程設計公路行業公路專業乙級及以上,或工程設計公路行業甲級,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施工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2 投標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項類似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業績,或1項類似及以上道路工程EPC總承包業績。投標人須提供業績證明材料,內容至少有合同封面頁、工作內容頁、合同簽署蓋章頁等。
3.2.3投標人擬任項目經理應具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且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擔任過與本招標項目類似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的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工作經歷,并提供相關合同及業績證明材料。
3.3 財務能力
附經審計的近三年財務報表,如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年限內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3.4 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代理商家的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