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安徽 巢湖發電 2022-2025年度固廢維護及銷售管理工程項目【重新招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10-1-086)
項目所在地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安徽 巢湖發電 2022-2025年度固廢維護及銷售管理工程項目【重新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華能巢湖發電 位于巢湖市西北角,距巢湖市約8公里,交通運輸方便。公司所銷售的粉煤灰、灰渣、脫硫石膏為電力生產過程中的附屬產品,其生產過程具有連續性、日產量因電力負荷的高低及煤種變化而呈現出波動的特點。粉煤灰及脫硫石膏的銷售及運輸是以電廠的正常生產不受影響為最終目的。華能巢湖發電 發電產生的粉煤灰、灰渣、脫硫石膏:粉煤灰年總產量約50萬噸,分選的一級灰比例需占原灰的35%,灰渣年總產量約7萬噸,脫硫石膏總產量約6.5萬噸,脫硫廢漿液年處置約6萬噸。
范圍:負責電廠所生產的全部粉煤灰的銷售管理工作、電廠所生產的全部脫硫石膏的銷售管理工作、電廠所生產的全部爐渣的銷售管理工作、粉煤灰、爐渣、石膏等過衡計量、核算工作、對廠區內行駛的上述產品運輸車輛的調度及管理工作、#1、#2渣庫的放渣裝車管理工作、粗灰庫、細灰庫及原灰庫的卸放灰、裝車管理工作、粉煤灰設備專區內的衛生管理與協調工作,負責電廠物資部等購買的石灰石、尿素、煤炭等其他汽車運輸物資的過衡計量工作等。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具有火力電廠粉煤灰銷售等服務管理且具有600WM及以上火電機組粉煤灰設備運行維護的一項業績,(業績以所附合同的掃描件為準,合同內容應體現火電廠粉煤灰銷售服務和粉煤灰設備運行維護內容,含合同封面、承包范圍、合同簽章頁,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2本工程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