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立項情況: 已立項
項目資金來源:企業自籌及銀行貸款,已落實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項目地點:湛江徐聞海上風電場項目位于市縣錦和鎮以東海域,場址最近端距離錦和鎮陸岸 20 公里,最遠端距離陸岸 35 公里。
建設規模: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項目整體進度:2023 年 3 月 30 日,首臺風機管樁基礎施工完成;2023 年 8 月 30 日,首批風機機組并網發電;2023 年 11 月 30 日,全部風電機組并網。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2.2 招標范圍
序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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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文件價格(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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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湛江徐聞海上風電場300MW增容項目海上工程 EPC 總承包 |
本標段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廣東湛江徐聞海上風電場 300MW 增容 項目海上工程 EPC 總承包工程設計(不 含勘察)、設備和材料采購(不含甲供設 備及材料)、開工直至創優完成等所有工 作。 |
3000 |
注:以上為參考參數和數量,具體參數、數量及招標范圍以招標文件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序號 |
標段名稱 |
資格要求 |
1 |
廣東湛 江徐聞海上風電 場 300MW 增容項 目海上工程 EPC 總承包 |
資質條件: (1) 若投標人單獨投標,須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其施工專業分包方須具 有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海洋石油專業承包一級及以上資 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施工專業分包方須具有安全生產許可 證。 (2) 若投標人以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成員必須包含設計單位,設計單位須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 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成員中施工單位須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總承包三級及以上 資質或海洋石油專業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 質,且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 財務要求: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法人資格; 2.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破產狀態; 3.近 36 個月內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 情形; 4.具有完善的質量、環境、職業健康保證體系,通過第三方認證審核,并獲得認 證證書;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 業績要求: (1) 若投標人單獨投標,投標人近 5 年內(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 同簽訂時間為準) 應具有至少 2 個海上風電項目海上主體工程 EPC 總承包工程單 獨中標合同業績(以合同復印件為準,至少包括以下內容:合同首頁、簽字蓋章 頁、服務范圍頁) 。 (2) 若投標人以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中設計單位近 5 年內(2017 年 1 月 1 日 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應具有 2 個海上風電項目設計業績(其中 至少有 1 個海上風電項目海上主體工程設計業績) ;施工單位近 5 年內(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應具有至少 2 個海上風電項目海上 主體工程施工合同業績。(以合同復印件為準,至少包括以下內容:合同首頁、 簽字蓋章頁、服務范圍頁) 信譽要求: (1)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 業名單; (2) 未被“信用中國”網站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 項目經理由設計單位選派的須具有注冊一級建造師資格或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 稱,由施工單位選派的須具有注冊一級建造師資格;且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B) 證或安全培訓合格證書;近 3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 擔任過 1 個 海上風電項目海上主體工程 EPC 總承包的項目經理或副經理經歷,需提供證明材 料復印件。 項目設總資格要求: 應具有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近 3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 擔任 過 1 個海上風電項目海上主體工程設總經歷,需提供證明材料復印件。 安全負責人資格要求: 應持有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近 3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 擔任過 1 個海上風電項目海上主體工程安全管理的經歷,50 周歲及以下,需提供證明材料 復印件。 其他要求: (1) 近 18 個月內不存在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網站、國家能源局網站、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網站等國家權威網站查詢結 果為準) (2)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由投標人單獨列出,不得零報價或少報價,否則按否決 投標處理。 (3) 聯合體牽頭方負責本工程的所有接口對接工作。 |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購買招標文件時間內進入報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不接受現場購買。
4.2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2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5 日。
熱線服務: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法定節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