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地址:山東省濰坊綜合保稅區北區、濰坊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大家洼街道
2.2.項目規模:送出工程電壓等級110kV,電纜、架空混合線路約6km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2022年11月25日開工,2023年2月20日送電調試。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或監理人通知為準,無論實際開工時間如何變化,升壓站倒送電時間不得晚于2023年2月20日,招標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工期調整。
2.4.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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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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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濰坊保稅區120MW漁光互補光伏項目送出工程EPC總承包 |
包含勘察設計;工程所屬設備及材料的采購、運輸、保管、安裝、調試、并網驗收;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包括跨越、鉆越、兩端站內對接等);隨線路架設的通訊光纜包括設計、采購、施工、熔接、測試、調試運行等工作;工程竣工驗收、達標驗收、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接入系統、政府各職能部門合規性文件辦理、相關電網手續辦理并通過電網管理部門驗收,水保及環保“三同時”方案編制、實施、驗收等全過程的工作;土地及鹽田征租賃、地面附著物包括鹽田的補償及協調;鹽田的防滲處理;施工準備及施工期間政府、民事協調等。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
1000 |
招標范圍說明:
本招標項目建設范圍內的勘察設計、設備材料采購、建筑安裝施工、調試、試驗、驗收等一攬子工作以及發包人負責范圍的配合協調工作,另外本次不包含工程監理,由發包人單獨招標。承包人應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費用包含在綜合報價內。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山東濰坊保稅區120MW漁光互補光伏項目送出工程EPC總承包】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4)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5)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4.投標人應具有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5.投標人近3年(即合同簽訂日期為2019年1月1日-投標截止日)應具有3個及以上新建或遷改110kV及以上送電線路項目已完工的施工業績。(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簽章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并提供有效的用戶聯系方式(聯系人、職務、座機或手機等),資格審查時,不提供合同證明材料的業績不計入合格業績數量;②投運業績證明材料:加蓋用戶簽章的投運或完工證明,或竣工驗收證明,或質量驗收證明,或與投標業績合同對應的結算發票等可以用于證明的材料)。
6.投標人應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蓋章的2019年~2021年三年度審計報告(需有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來的審計報告。招標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7.投標人應具有投標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8.為本項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詢服務的合同單位不得參加本次投標。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2-10-22 20:50到2022-10-2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