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內容及規模
本項目為重大變動項目,項目位于貴州省畢節市金沙縣長壩鎮上馬村大二塘,項目中心地理位置為東經106°26′25.181″,北緯27°18′28.314″,項目在原項目紅線范圍外南側新增占地1240m2用于建設面煤堆場新煤坪,原矸石場變更為泥煤區和配煤區,新建跳汰洗選廠房,變更的生產工藝及廠區內布局均在變動前紅線范圍內進行。項目總占地面積約25784m2,項目總投資2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8萬元,占總投資比例為0.9%。
項目簡介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貴州金沙金泰煤礦有限公司煤矸石綜合利用項目(重大變更)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為保證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審查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02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聯系電話: 0857-8237914
傳真: 0857-8237914
通訊地址: 畢節市貴畢大道520-1號畢節市環境保護局規劃環評科
郵編: 551700
項目名稱 | 貴州金沙金泰煤礦有限公司煤矸石綜合利用項目(重大變更) | |
建設地點 | ||
建設單位 | 貴州金沙金泰煤礦有限公司 |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貴州中創環保有限公司 |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 響的對策和措施 | 本項目施工期噪聲主要是施工設備噪聲、設備安裝調試、車輛運輸等所產生的噪聲,本項目施工期較短,且施工期噪聲具有臨時性、階段性和不固定性等特點,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加強日常管理、降低人為噪聲等措施后,施工期噪聲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并隨著施工期結束而消失。 4、施工固廢 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是土石方類固體廢物、廢包裝袋和生活垃圾。基地開挖時土石方量較小,開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場地平整和回填,剝離表土單獨堆放,可用于廠區后期綠化用土,廢包裝袋集中收集至垃圾箱后,定期由環衛部門清運。 施工期生活垃圾是由施工人員產生的,產生量較小,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環衛工人處理。 (二)營運期 1、水環境 本項目污水主要有跳汰分選循環用水、煤堆場灑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采用雨污分流方式進行。初期雨水進入金泰煤礦應急事故池后進入濃縮機,洗煤廠跳汰分選循環用水、煤堆場灑水等全部進入煤泥濃縮機循環使用,全部閉路循環不外排。員工辦公生活污水經金泰煤礦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用于道路防塵灑水、井下防塵灑水等,不外排。 跳汰分選循環水和煤堆場灑水進入濃縮機進行濃縮,濃縮后的濃縮機的溢流水和壓濾機的濾液進入循環水池,并循環至洗煤系統循環使用。 2、大氣環境 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氣包括堆場粉塵、運輸揚塵和皮帶輸送粉塵,均為無組織排放。 項目設置半封閉煤棚及防塵網,同時采用噴淋設備進行降塵,可有效降低堆場粉塵,運輸車輛進出廠區經過金泰煤礦廠區門口輪胎清洗槽,方便清洗車輛車輪,避免車輛輪胎攜帶煤渣上路污染路面,同時噴淋保持場地濕潤可有效降低運輸揚塵的產生,皮帶輸送過程皮帶密封可降低皮帶輸送粉塵。各項廢氣均得到有效處置,不會對周圍大氣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3、聲環境 本項目對生產設備采取設備合理布局、集中控制、距離衰減,廠界環境噪聲排放可達《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 類標準,建設項目所在區域聲環境基本仍能維持現有水平。 4、固廢 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廢礦物油、遺撒煤渣及池底煤渣,項目產生的廢礦物油依托金泰煤礦危險廢物暫存間暫存后,定期交給有危廢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遺撒煤渣及時清掃,作為原料回用于生產,最終作為產品出售。池底煤渣經收集后回收利用,混入產品中出售,不外排。生活垃圾依托金泰煤礦垃圾收集點集中收集交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本項目固體廢物全部得到有效處置,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