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福建省
1. 招標條件
本福建公司羅源發電公司液氨材料框架協議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福建省
2.2 規 模: 2*660MW超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
2.3 標段劃分: 福建公司羅源發電公司液氨材料框架協議招標標段包1
2.4 交貨地點: 福建省 羅源縣
2.5 交 貨 期: 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接到買方供貨訂單后根據現場需求時間到貨(原則上提前7天通知)
2.6 招標范圍: 氨含量≥99.8%,殘留物含量≤0.2%,滿足GB536-2017液氨驗收標準;每次供貨時應提供供貨清單、產品出廠合格證書及出廠檢驗報告。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集團公司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2) 投標人如果是生產廠家,必須提供有效的《全國工業品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
(3) 投標人如果是經銷商,必須提供有效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并提供所供生產廠家有效的《全國工業品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有效代理授權書。
(4)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5)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若生產商和其代理商一同參加投標,只接受生產商投標。若生產商授權多個代理商投標,只接受通過資格審查、符合性評審且報價最低的代理商參加評標;報價相同的,按類似業績合同個數多者優先,如類似業績合同個數也相等時,由評標委員會投票確定。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2年10月29日 10時00分起至2022年11月04日 17時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