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江西公司新能源公司余干分公司110MW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1)江西公司新能源公司余干分公司110MWp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框架招標擬建于江西省鄱陽縣,利用擬開發區域內居民住宅進行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整體規劃總容量為110MWp(直流側),分為若干個項目獨立實施,其中居民戶用屋頂光伏規劃容量為110MWp(直流側),采用一戶一并,380V全額上網模式,最終以地方國網批復意見為準。
(2)★本項目為框架招標,所有項目實施都必須以通過集團江西電力有限公司投資決策為準。招標人有權就本次招標范圍的項目容量進行調劑。各投標人因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成本由各投標人自行承擔,若各投標人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視為已承諾自愿承擔本次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
2.1.2 本項目招標范圍
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基建工程
1) 負責完成本項目范圍所有勘察設計工作,包括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等,并于電站并網后一個月內提交竣工圖。
2) 負責在江西省鄱陽縣等地區范圍內挑選滿足招標人要求的房屋,落實屋頂資源,并負責合作開發用戶的協商、收集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用戶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銀行卡、電表戶號等資料)、現場勘查及測量,確保用戶屋頂資源條件符合國家、行業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要求;負責協助所有用戶與發包方簽訂合作協議﹔根據當地電網公司要求,負責協助所有用戶辦理報裝相關手續(包括但不限于報裝申請、購售電協議簽訂、并網手續等);協助用戶辦理銀行卡、完成國網云光e寶授權等手續。
3) 負責本項目所涉及的除光伏組件外所有設備、材料、備品備件采購,包括但不限于:逆變器、電纜、并網箱、關口表等(組件甲供),并負責所有設備及材料卸車、運輸、二次倒運、保管、所需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提供,相關的技術服務、設計聯絡、人員培訓等;負責本項目所涉及的全部安裝及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安裝、基礎施工、組件安裝、逆變器安裝、并網箱安裝、電纜鋪設、防雷接地、屋面施工圍擋、屋面防水、屋面加固改造(若有)以及負責電站T接上網以及調試等工作。
4) 招標人提供的設備、材料的卸車、指定地點的二次搬運,自交貨地點卸貨后發生的二次轉運費均由投標方承擔,保管、發放均由投標方負責。卸車、搬運所用的機械設備、工器具以及相關費用由投標方負責解決。
5) 投標人與項目范圍內鄱陽縣全部用戶簽訂的協議中用戶固定收益不得超過每塊組件25元/年,合作期限均為25年。如超過此標準,超出費用將在合同總價中扣除。
6) 投標人需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擬安裝電站房屋開展房屋質量檢測,并出具相應正式檢測報告文件,相關費用由投標人負責。
7) 投標人在施工過程中若造成房屋漏水等問題,由投標人負責修繕,若造成相關財產損失,相關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8) 負責按照招標人有關要求,運用招標人開發的屋頂光伏綜合管控系統,進行公共建筑、居民戶用屋頂光伏的開發、設計、建設、驗收等工作,相關費用由投標人自行承擔;負責項目基建可視化視頻監控系統建設、光伏智慧工地建設等工作,將項目建設成國內一流智慧光伏項目。
9) 投標人負責項目建設期協調、配合當地電網公司完成項目并網、驗收。
10) 投標人須在每戶光伏電站通過招標人安裝驗收、光e寶授權驗收、并網驗收以及電網公司并網驗收后10天內,完成該戶光伏電站的并網發電并保持正常運行,并負責相關協調工作,否則招標人有權要求投標人更換電站安裝位置,由此產生的屋頂資源落實、相關變更審批、電站拆裝遷移等工作以及費用均由投標人承擔。
11) 負責完成后臺移動終端監視調試、設備消缺、培訓等。
12) 負責項目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阻工協調、政策處理等工作,負責所有合法合規性文件辦理,取得所有必需的相關手續,相關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13) 投標人負責代招標人向用戶支付并網后首個自然年的用戶方固定收益、支付完成后由投標人負責統計匯總支付情況,并提交明細表以及相應發票后,由招標人支付給投標人(該部分費用不含在總包報價中)。
14) 負責項目并網前生產準備工作,直至項目整體竣工驗收期間的所有光伏電站生產運行維護管理,所需費用由投標人負責,包含在基建部分報價中。
2. 電站運維
負責各項目竣工驗收后3年內所轄范圍內所有電站的日常管理、運行監控管理、日常巡檢、設備檢修維護及缺陷處理、設備定檢試驗、維護保養、施工監護、安全文明生產、事故調查、后勤服務等工作;負責代招標人向國網公司支付運維期購電費,支付完成后由投標人負責統計匯總支付情況,并提交明細表以及相應發票后,由招標人支付給投標人(該部分費用不含在運維費報價中);配合招標人做好各項管理工作,協助招標人處理應急事件,完成招標人安排的其它相關工作,確保設備安全、穩定、經濟運行,運維部分單獨報價,且運維合同單獨簽訂。(該部分報價包含為確保光伏電站安全、穩定、經濟運行所必須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項目所發生的修理費、材料費(除光伏組件、逆變器和并網箱外所有材料由運維方負責。)、運維人員費用、其他費用,不含技改費用。)
2.2:項目運維期自各EPC項目整體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
2.3:其他
(1)★本項目為框架招標,所有項目實施都必須以通過國家能源投資集團集團江西電力有限公司投資決策為準。招標人有權就本次招標范圍的項目容量進行調劑。各投標人因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成本由各投標人自行承擔,若各投標人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視為已承諾自愿承擔本次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
(2)本批次框架招標有效期為自框架協議簽訂后1年,按實際并網容量據實結算,總容量不超過110MWp。協議自簽訂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投標人須至少完成80MWp容量投產發電,否則考核合同總價1%,投標人請評估自身履約能力,謹慎報價。
(3)建筑安裝工程費需承包人開具稅率為9%增值稅專用發票。設備費需開具稅率為1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勘察設計費需開具稅率為 6%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運行維護費需開具稅率為 6%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其他費用需承包人開具稅率為6%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承包人開具的所有發票均需滿足稅務相關要求。
2.2其他:工期:2023年12月31日全部并網發電,具體開工時間由發包人通知確定,但總工期不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投標人為施工企業的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10MW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業績1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投運的材料。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10MW及以上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執業資格注冊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10MW及以上光伏EPC總承包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10MW及以上光伏EPC總承包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2-10-30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2-11-04 16:30:00。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每標段(包)人民幣第1標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