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標公告
招標編號:POWERCHINA-0103-220416
一、招標條件
受中國水利水電第三工程局 第五工程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人”)委托,中國水利水電第三工程局 設備物資集采中心(以下簡稱“招標機構”)以公開競標方式采購一批水泥穩定碎石,用于采購人承建保定朝陽北大街改造提升工程項目施工建設,采購材料計劃使用自有資金用于本次競標后所簽訂合同的支付。
二、項目概況、招標范圍
1、項目概況:
保定國家高新區城市更新項目朝陽大街(北二環—北三環)改造提升工程—道路建設,項目位于高新區核心繁華路段,為城市主干路,南起北二環,北至北三環,長約2.2公里。
道路設計時速60公里/小時,全雙向八車道,道路紅線寬度70米,道路規劃紅線70米(70米=4.5米人行道+3.75米綠化帶+6米非機動車道+5米綠化分隔帶+13.75米機動車道+4米中央綠化帶+13.75米機動車道+5米綠化分隔帶+6米非機動車道+3.75米綠化帶+4.5米人行道,紅線外兩側各50米綠化帶)。建設內容包括:
(1)道路工程:將現狀道路三塊板改造為四塊板,包括:綠化帶拆除與新建,新建中央綠化帶、改擴建機動車道、提升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
(2)交通工程:標志牌、標線、信號燈監控、導流屏。
(3)地下管線:部分地下管線遷移與新建,包括: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污水壓力管道、電力排管、通信排管。
(4)路燈:新建燈桿及管道,實現多桿合一。
2、競標范圍:中國水利水電第三工程局 第五工程公司保定朝陽北大街改造提升工程項目施工所需水泥穩定碎石一批。
3、采購數量:規格型號數量如下
序號 | 材料名稱 | 規格 | 單位 | 數量 | 備注 |
1 | 水泥穩定碎石 | 厚18cm | 噸 | 62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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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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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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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招標數量僅為估算量,以實際工程需求供應,招標文件及需求一覽表中的數量僅作為投標報價時的計價依據,不作為最終結算量。均以現場實際交貨驗收合格數量為準,該數量與合同數量也可能將存在差異。中標人不得因此向招標人及合同簽訂買方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若因投資計劃、征地拆遷、設計變更等原因,致使投資規模、工程量或供貨品種、供貨時間發生較大規模改變,采購量及采購品種相應調整,投標人應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為調價和索賠依據。
4、投標人中標后,不允許對中標物資進行生產拆包、轉包、違法分包。
5、交貨時間:計劃交貨期為2022年11月起。(詳細交貨規格、數量和具體供貨時間由買方簽約時提供,依據工地需求分批組織供應)。工期約為8個月。
6、交貨
7、質量要求:
7.1、集料中不應含有泥土等雜物,集料的塑性指數應小于6,壓碎值不大于26%,針片狀含量不大于20%。
7.2、碎石回彈模量≥250MPa,壓實度≥98%。塑性指數應<6,液限<28%,壓碎值 ≤26%,針片狀含量≤20%。水泥穩定墊層級配碎石4檔級配:0~5mm、5~10mm、10~20mm、10~30mm。級配設計時,應注意減少細料含量以提高基層抗沖刷能力。
7.3、碎石應堅硬耐久、潔凈、有良好的級配,顆粒接近立方體;細集料應質地堅 硬、耐久、潔凈,并具有良好的級配。
7.4、水泥穩定碎石基層、底基層水泥含量不同。集料的最大粒徑不應超過 31.5mm,集料級配應采用骨架密實型。
7.5、水泥穩定碎石基層(4.0MPa)壓實度≥98%,7d無側限抗壓強度不小于 4.0MPa。水泥穩定碎石底基層(3.0MPa)壓實度≥97%,7d無側限抗壓強度不小于 3.0MPa。
7.6、粗集料級配范圍應符合《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術規范》中的規定。細 集料級配范圍應符合《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術規范》(JTG F30-2003)中表3.4.2中砂的相關規定。
7.7 投標人供應碎石的質量生產廠家在生產過程應滿足(但不僅限于)下面所列國家標準:
1)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頒布的《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JTG/T F50-2011;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設用砂》GB/T 14684-2011;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設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11。7.8 若與本招標文件相關的集料生產、檢驗的國家標準更新,或招標人對集料質量;
標準或技術指標進行調整,投標人應按更新后國家標準和招標人調整后的集料質量標準 或技術指標進行生產和供應;
7.9 所有包件均應滿足該招標文件中第七章;技術規范要求。
8、投標人應提供的技術文件
8.1 生產和檢驗招標物資所執行的技術標準號。
8.2 投標物資的質量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技術標準及其引用標準的檢測報告(近三年內省地市級以上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投標物資品種質量檢驗報告)。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必須滿足以下全部資格要求:
1、投標人為生產廠家的,必須是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注冊資本金10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內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取得國家授權、許可的第三方產品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2019年10月起至今相關水泥穩定碎石合格證書或檢驗合格報告至少1份。
2、投標人為代理商的,必須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注冊資本金1000萬人民幣及以上,必須具有生產制造企業針對本項目的授權代理書,且其代理的須滿足第1條生產廠家資格條件的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投標人應具有工程項目施工用水泥穩定碎石供貨業績,在近3年內(2019年10月至今)的供貨合同不少于2個,且簽訂單項合同金額均在200萬元以上(附合同掃描件需金額明晰可辨,各合同提供相應增值稅發票或普票一份)。
3、投標人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4、具有近3年各年度(2019年-2021年)的經第三方審計的財務報告(附審計報告原件的掃描件),資產負債結構合理,具備一定的盈利能力,企業的現金流表現正常,資金周轉不存在困難。
5、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無經營異常名錄信息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信息。
6、投標人必須是在“”(http://)注冊的合格供應商。
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8、投標人須為一般納稅人,具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能力。
9、投標人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報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報價法實施條例》禁止報價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