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縣巖子腳光伏發(fā)電建設項目工程EPC總承包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新平縣巖子腳光伏發(fā)電建設項目已取得云南省發(fā)改委項目建設指標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備案證,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
本項目位于云南玉溪市新平縣揚武鎮(zhèn)馬鹿寨村委會巖子腳。
2.2工程概況
本項目送出線路工程不列入本次招標范圍內。
2.3計劃工期
計劃總工期:390日歷天(從施工準備、主體工程施工、工程完建至工程移交生產的時間)。
計劃開始工作日期:2022年12月15日,計劃施工準備開始日期:2022年12月20日,計劃首批機組發(fā)電日期:2023年6月30日,計劃全部機組發(fā)電日期:2023年10月30日,計劃工程移交生產日期:2023年12月30日,計劃竣工日期:2024年8月30日。具體以現場實際開工時間為準。
2.4招標范圍
“承包人”對該項目進行EPC總承包,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設備材料的采購(不含光伏組件、儲能設備采購)、供應和保管,所有建筑安裝工程施工、項目管理、調試、工程試運行、達標投產、工程竣工驗收、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等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項目總承包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
3.1.1資質要求:投標人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完備的質量保證體系,并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huán)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投標人應同時具有工程勘察專業(yè)類(巖土工程)甲級或以上資質、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甲級及以上資質,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
3.1.2信譽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其他權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網頁截圖,以及近三年內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均無行賄犯罪行為的查詢記錄(以裁判文書網查詢結果為準)。
3.1.3業(yè)績要求:投標人在近5年(2017年1月-至今)內具有2個光伏發(fā)電工程EPC總承包項目業(yè)績。業(yè)績證明資料包括對應的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投運證明(或工程竣工驗收證書)等。要求能體現合同簽訂時間、簽約主體、服務范圍及合同總金額等內容。
3.1.4財務要求:提供近三年經會計師事務所認定的財務會計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近三年指2019年、2020年、2021年。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規(guī)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
3.1.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或其他工程建設類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行業(yè)的注冊工程師、一級造價工程師、注冊安全工程師等),有安全資格證書(B證),擔任過1個及以上光伏(風電)工程項目經理。
項目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擔任過1個及以上光伏(風電)工程的設計總工程師或副總工程師職務。
項目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有安全資格證書(B證),擔任過1個及以上光伏(風電)工程項目副經理職務。
3.1.6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員滿足項目需要,且注冊在本單位。
3.1.7施工機械設備:滿足本項目施工要求。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