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新能源公司云南 鶴慶大栗坪2光伏發電項目及220kV送出工程施工監理服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11-1-240)
項目所在地區:云南省大理州鶴慶縣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新能源公司云南 鶴慶大栗坪2光伏發電項目及220kV送出工程施工監理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云南省大理州鶴慶縣。?????????
2.2 規模: 交流側150.4MW,電池組件裝機容量 163.086MW。
2.3 建設工期:314日歷天。
2.4 監理服務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項目竣工驗收通過之日止。
2.5 工程質量標準:現行國家規范及行業標準。
2.6 招標范圍:220kV升壓站土建及電氣安裝工程,220kV送出工程的土建和電氣安裝,場內交通道路工程、進場道路工程、光伏電池組件、光伏支架、逆變器、箱式變電站、儲能系統建筑及安裝調試工程、場內集電線路及電纜敷設工程、變電站場內通訊工程、原生態恢復及與光伏場建設有關的所有工程建設監理工作,不包括設備監造。變電站場內通訊工程、升壓站及場區圖像監視系統、水土保持工程、環境保護工程、植被恢復工程、綠化工程及其他與本項目有關的施工工作均屬于本標段范圍。
一年質保,配合達標投產及創優、項目的專項驗收、竣工驗收、工程審計等相關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具有電力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或水利水電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或工程監理綜合甲級資質。
3.2.2 資格能力要求:無。
3.2.3 具有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證書應能從相關網站查詢,否則視為無效);
3.2.4 業績要求:近三年來,投標人至少具有1項50MW及以上規模光伏發電項目監理業績、及1項1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變電工程監理業績、及1項1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輸電工程的監理服務業績。
3.2.5 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他主要人員要求:總監理工程師應具有有效的國家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具有8年以上工程建設監理工作經歷,至少擔任過1項50MW及以上規模光伏工程總監理工程師,須附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掃描件。
3.2.6 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要求、資格條件等)。
3.2.7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8 本項目允許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