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山西綜合能源 附屬場站 2023-2025年后勤服務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11-2-329)
項目所在地區:華能山西綜合能源下屬各場站所在地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山西綜合能源 附屬場站 2023-2025年后勤服務項目,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華能山西綜合能源 現有運行發電容量82.67萬千瓦,其中:榆社郝北光伏電站5萬千瓦、榆社云安光伏電站1萬千瓦、黎城盈恒光伏電站25萬千瓦、芮城陌南光伏電站15萬千瓦、芮城西陌光伏電站15萬千瓦、左權羊角風電場5.1萬千瓦、五寨李家坪風電場9.57萬千瓦、平魯掌柜窯風電場7萬千瓦。
為滿足華能山西綜合能源 下屬榆社郝北光伏電站、榆社云安光伏電站、黎城盈恒光伏電站、芮城陌南光伏電站、芮城西陌光伏電站、左權羊角風電場、五寨李家坪風電場、平魯掌柜窯風電場等8個場站生產運營需要,需投入21名司機、16名廚師、10名農業種植人員提供相關服務。
芮城陌南光伏農業種植面積:共75個方陣,約5325畝。
芮城西陌光伏農業種植面積:共51個方陣,約5400畝。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本公司的司機,駕駛C照機動車。車輛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隨時對車輛進行監督和檢查;乙方為車輛使用第一責任人,負責該車輛的使用、安全及日常保養。
2.2工期要求:暫定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服務期36個月,以合同內簽訂的服務期限為準,且甲方可隨時終止合同。合同簽訂三年,分年執行。投標人在報價時應充分考慮2023-2025年政策及市場價格變化等各種風險。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具備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或勞務派遣許可證
3.2.2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