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CCTC30224784/0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開標時間:2022年12月20日 10:00:00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該項目資金來源已落實,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委托(以下簡稱“招標代理機構”),就本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1項目規模
整體規模裝機總容量 625MW,光伏發電400MW(交流側)、風力發電225MW;同期建設一座220kV升壓站,通過1回220kV線路送到制氫站220kV降壓站;降壓站擬一回220kV線路接入地方電網,在圖忽岱220kv變電站220kV 側并網;制儲氫:電解水制氫產能為2.1萬噸/年,總制氫能力46200Nm3/h,儲氫規模為22萬Nm3;電化學儲能:建設2.5MW/5MWh電化學儲能。下游配套建設15萬噸/年二氧化碳精制裝置,10萬噸/年綠色甲醇合成裝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部分。
2.1.2項目基本概況
10萬噸/年液態陽光——二氧化碳加綠氫制甲醇技術示范項目(以下簡稱為液態陽光示范項目)位于內蒙古鄂爾多斯市烏審旗區域內,項目規劃建設新能源發電625MW、電解水制儲氫2.1萬噸/年,及下游配套建設的10萬噸/年二氧化碳加綠氫制甲醇技術示范項目,是中煤集團發揮中央企業的示范引領作用,聯合中國科學院大連化學物理研究所啟動的全球第一個液態陽光技術大規模工業化示范項目。項目主要包括新能源風光發電、電解水制儲氫(包含電化學儲能)、綠色甲醇合成等三部分。其中:
新能源風光發電總規劃裝機規模為625MW,其中風電225MW,光伏400MW。風電和光伏共建一座220kV升壓站,位于風電場區內。擬設置2臺320MVA分裂升壓變,擬通過1回約75公里220kV線路送到本項目的制氫站降壓站。年發電量的80%以上電能在制儲氫站就地消納,剩余電量通過制氫站降壓站送至電網。
電解水制儲氫部分規劃制氫產能為2.1萬噸/年,堿性電解水制氫規模46200Nm3/h,設置36套1200Nm3/h電解槽和2套1500Nm3/h電解槽,設置10臺2000m3球型儲氫罐,儲氫規模為22萬Nm3。項目年耗電約11.3億千瓦時,采用自建新能源風光電站直供電方式
電化學儲能部分:在22萬Nm3氫儲能的基礎上,建設2.5MW/5MWh電化學儲能,在保障風光制氫一體化示范項目安全運行的同時,可進一步提高風光制氫一體化項目調峰能力,提高資源利用率,降低棄風光率。
綠色甲醇合成部分:包括15萬噸/年CO2捕集和精制裝置和10萬噸/年CO2加綠氫制甲醇裝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部分。
2.1.3項目標段劃分:
液態陽光示范項目劃分為風光制氫一體化標段、公用工程(含總體院)標段。(2個標段招標文件需單獨購買)。
標段一風光制氫一體化標段包含風光發電、升壓站、輸電線路、降壓站、電化學儲能、智慧化管控系統(風光發電、制儲氫及用氫一體化管控系統)、制氫,本標段范圍內的電氣、儀表、總圖運輸等所有設計內容。
設計分工:交接點為裝置紅線外一米處;電氣電纜按照受電制原則設計;各裝置裝置院負責的現場控制室及現場機柜間至中心控制室的電纜及光纜由各裝置院負責設計;
初步設計標準:風光發電、升壓站、輸電線路、降壓站、電化學儲能單元執行電力行業規范,制儲輸氫單元執行石油化工行業規范和制氫加氫站規范,若規范出現沖突時按照嚴格的標準規范要求設計,并根據國家規范、行業規范等相關規范標準的更新要求及時更新初步設計,編制項目報批所需各類專篇等文件。
標段二公用工程(含總體院)標段包含儲輸氫裝置、15萬噸/年CO2精制裝置、循環水裝置、回用水裝置、脫鹽水裝置、污水處理及零排放裝置、火炬系統、車間變電所、機柜間、生產管控區及液態陽光示范項目總體規劃設計。
設計分工:鄂能化公司擬建的110kV變電站至35kV甲醇合成及公用聯合變電所電纜由總體院負責設計;電氣電纜按照受電制原則設計;工程設計統一規定;
初步設計標準:制儲輸氫單元、化工部分執行石油化工行業規范和制氫加氫站規范,若規范出現沖突時按照嚴格的標準規范要求設計,并根據國家規范、行業規范等相關規范標準的更新要求及時更新初步設計,編制項目報批所需各類專篇等文件。
2.1.4招標內容
公用工程(含總體院)標段初步設計及總體設計院招標,基于甲方提供資料(見合同模版附件3)的基礎上,乙方開展初步設計編制所需的其他所有工作,并最終完成初步設計。包含儲輸氫裝置、15萬噸/年CO2精制裝置、循環水裝置、回用水裝置、脫鹽水裝置、污水處理及零排放裝置、火炬系統、車間變電所、機柜間、生產管控區及液態陽光示范項目總體規劃設計等。
負責完成初步設計、勘察文件及相關專題報告(包括但不限于二氧化碳捕集及提純專題、總平面優化布置專題報告等),并負責編制項目統一規定、總體設計文件等,設計應滿足國家及行業有關規定、配合業主報審初步設計等工作(包含中煤集團和各級政府部門)。
總體設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負責整個項目的統籌規劃,包括項目總體規劃設計、確定總的工藝技術路線、總平面布置和產品方案,并明確規定總體設計條件。審查廠站址勘察,落實配套的公用工程條件、環境資料。提供規定的技術服務并參加國內的設計、技術聯絡會。
初步設計深度符合國家、行業和石油化工相關規定要求,制儲輸氫單元、化工部分執行石油化工行業規范和制氫加氫站規范,若規范出現沖突時按照嚴格的標準規范要求設計,并根據國家規范、行業規范等相關規范標準的更新要求及時更新初步設計,內容飽滿,章節齊全;初步設計需以可研報告內容為編制基礎;做好項目的經濟評價、風險評價等工作;按要求編制安全、消防、節能、環保、職業衛生、抗震設防等專篇。
工藝包采購及專利商管理
乙方負責工藝包采購及專利商管理服務工作,乙方根據工藝包完成相應的工程設計,并對工藝包完整性負責。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工藝包招標技術文件編制
乙方需按照業主確定的裝置規模、工藝路線及產品方案編制工藝包招標技術文件提交業主審查,并根據審查意見修改升版文件;與業主共同組織與有關專利商的技術交流、談判,并指定代表簽署有關技術附件、會議紀要等文件,并由乙方最終負責購買工藝包。
工藝包招標技術文件應明確工藝包技術附件的要求:
1) 專利工廠的基本特征、組成及產品實現所需具備的全部要素;
2) 專利商工作范圍;
3) 專利設備供貨范圍;
4) 專利性能保證;
5) 執行的標準;
6) 工藝包的設計內容及深度參照《石油化工裝置工藝設計包(成套技術工藝包)內容規定SPMP-STD-EM2001-2015》執行,滿足國內設計院進行后續基礎工程設計及詳細工程設計要求。乙方有責任控制好工藝包的設計質量滿足業主及項目建設的要求。
專利商管理
1)負責工藝包的設計管理,與業主和專利商的設計協調,確定業主、乙方、專利商相互關系,文件發布原則等。乙方應在業主簽訂相關專利商的技術附件后,制定完整的工作計劃并負責實施,控制工藝包設計的重要節點;組織并參加工藝包開工會、設計聯絡會、工藝包審查會等;對工藝專利商進行技術管理,對專利商交付物(包含文件資料)的質量進行檢查,保證專利商交付物質量及進度能夠滿足完成合同裝置的后續設計工作需要。
2)乙方在設計期間需要與專利商傳遞的任何管理信息、設計信息及設計文件應提前通過書面形式和/或
3)乙方應對與專利商之間的所有邊界條件進行審核,以確定相關設施或裝置的設計符合專利商的要求。
2.2資金落實情況:商業銀行貸款和自籌。
2.3服務期:在合同生效后90天內完成初步設計最終成品,投標方負責項目建設期間與之有關的技術配合,包括完成與詳細設計對接工作。
2.4服務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系人:李楊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手 機: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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