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興豐應急填埋場第三填埋區工程-外電工程施工補充公告
補充公告
廣州市興豐應急填埋場第三填埋區工程-外電工程施工
補充招標公告
廣州市興豐應急填埋場第三填埋區工程-外電工程施工(項目編號:JG2022-17090),于2022年11月26日在 站發布招標公告,現對原招標公告、招標文件的相關內容調整如下:
一、原招標文件附表四《技術標詳細審查評分表》“項目管理機構能力”,質量負責人修改為:
質量負責人 | 10 | (1)擬委派的質量負責人取得機電類或電氣類相關專業工程師(或以上)職稱3年或以上(含3年)的,得5分; 3年以下(不含3年)的,得3分;不滿足前述條件的本小項不得分。本小項最高得5分。 (2)擬委派的質量負責人工作年限10年或以上(含10年),得5分;5年至9年(含5年,含9年)的,得3分;5年以下(不含5年)的,得1分;不滿足前述條件的本小項不得分。本小項最高得5分。 注:①須提供職稱證書掃描件,職稱年限以職稱證書發證日期開始計算至投標截止時間為止,否則不得分。 ②工作年限以大專(或以上)學歷畢業證書的畢業時間為準,須提供畢業證書掃描件,否則不得分。 |
二、原招標文件附表四《技術標詳細審查評分表》“項目管理機構能力”,安全負責人修改為:
安全負責人 | 8 | (1)擬委派的安全負責人取得機電類或電氣類專業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3年或以上(含3年)的,得3分; 3年以下(不含3年)的,得1.5分;不滿足前述條件的本小項不得分。本小項最高得3分。 (2)擬委派的安全負責人工作年限15年或以上(含15年)的,得3分;10年至14年(含10年,含14年)的,得2分;5年至9年(含5年,含9年)的,得1分;5年以下(不含5年)的,得0.5分;不滿足前述條件的本小項不得分。本小項最高得3分。 (3)擬委派的安全負責人具有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的,得2分;不滿足前述條件的本小項不得分,須提供注冊證掃描件。本小項最高得2分。 注:①須提供職稱證書掃描件,職稱年限以職稱證書發證日期開始計算至投標截止時間為止,否則不得分。安全負責人與專職安全員不能為同一人。 ②工作年限以大專(或以上)學歷畢業證書的畢業時間為準,須提供畢業證書掃描件,否則不得分。 |
三、原招標文件附表四《技術標詳細審查評分表》“項目管理機構能力”,造價負責人修改為:
造價負責人 | 10 | (1)造價負責人取得機電類或電氣類或造價類相關專業工程師(或以上)職稱3年或以上(含3年)的,得3分; 3年以下(不含3年)的,得1.5分;不滿足前述條件的本小項不得分。本小項最高得3分。 (2)擬委派的造價負責人工作年限10年或以上(含10年)的,得5分;5年至9年(含5年,含9年)的,得3分;5年以下(不含5年)的,得1分;不滿足前述條件的本小項不得分。本小項最高得5分。 (3)擬委派的造價負責人具備安裝專業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證書(或原已注冊成功的注冊造價工程師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的,得2分;不滿足前述條件的本小項不得分。本小項最高得2分。 注:①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是指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的《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建人[2018]67號)取得的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并經注冊且在有效期內。根據原人事部、原建設部發布的《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6]77號)取得的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并經注冊且在有效期內的,等同于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不滿足上述情況的,不得分。 ②須提供職稱證書掃描件,職稱年限以職稱證書發證日期開始計算至投標截止時間為止,否則不得分。 ③工作年限以大專(或以上)學歷畢業證書的畢業時間為準,須提供畢業證書掃描件,否則不得分。 |
四、具體時間及場地安排請各投標人密切留意 公布本項目的日程安排,投標人可登錄 站首頁,點擊“交易業務”專欄中的“建設工程”的“項目查詢”,輸入項目編號或項目名稱查詢最新信息。
五、原招標公告、招標文件內容與本補充公告內容不一致之處,以本補充公告為準,其他內容不變。
日期: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