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十八站至室韋公路十八站至塔河段
改擴建工程施工監理第一標段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省道十八站至室韋公路十八站至塔河段改擴建工程已由黑龍江省交通運輸廳以《黑龍江省交通運輸廳關于省道十八站至室韋公路十八站至塔河段改擴建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黑交發〔2022〕489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省道十室公路十八站至塔河段改擴建工程建設指揮部,建設資金來自省級補助資金和塔河縣人民政府自籌,資金已落實,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
全線設置橋梁17座(其中大、中橋579.52米/8座、小 橋235.56米/9座),涵洞47道;分離式立體交叉3處,與等級公路平面交叉31處,汽車停靠站2處(4座)。同步建設國道京漠公路連接線0.061公里。
(二)本項目采用二級公路標準建設,K0+000~K52+650、 K56+400~K59+294段設計速度60公里/小時,路基寬度10.0 米;K52+650~K56+400段設計速度80公里/小時,路基寬度 12.0米。橋涵設計汽車荷載采用公路-I級,其他技術指標按《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B01-2014)執行。
2.3監理服務期限:48個月。其中:施工階段監理服務期(含施工準備階段監理服務期):24個月,驗收與缺陷責任期:24個月;(注:上述開、竣工日期僅作為編制投標文件的統一標準,實際開、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關條款規定執行)
2.4招標范圍:本項目路基、路面、橋梁涵洞、路線交叉、交通安全設施等工程的施工準備期、施工期、驗收與缺陷責任期以及保修期的監理服務;
2.5本項目劃分2個標段;
標段 名稱 主要工作內容 最高投標限價
J1 省道十八站至室韋公路十八站至塔河段改擴建工程施工A1標段(K0+000-K19+000段,其中不包括K10+441.67鐵路分離橋(全橋))、A2標段(K19+000-K39+000段) 本標段路基、路面、橋梁等工程的施工準備期、施工期、驗收與缺陷責任期以及保修期的監理服務 以補遺書形式發布
2.6質量標準:服務質量滿足《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JTGG10-2016),工程質量符合國家現行的《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GF80/1-2017),竣交工驗收依據《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實施細則》(交公路發〔2010〕65號)規定,標段工程交工驗收質量評定為合格;竣工驗收工程質量評定為優良;
2.7安全目標: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杜絕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避免發生較大安全責任事故,減少一般安全責任事故,各類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死亡人數為零;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國內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且同時滿足下列要求:
3.1.1資質要求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監理乙級(含乙級)及其以上資質。
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 )上發布。
8.
投標人在交易平臺中選擇以現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證金。在線自行選擇提交保證金的銀行,獲取參與本次投標的隨機子賬戶,在招標文件規定的保證金提交截止時間之前,以電匯方式將保證金足額匯入黑龍江省 平臺對接的銀行中(須從投標人基本賬戶轉出)。
投標保證金的退還:
中標公示結束后,如未收到投標人或行政主管部門關于項目存在投訴的書面通知,由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在交易平臺點擊保證金退回申請。如收到書面通知,應當暫停投標保證金退還。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應于5日內將合同的主要內容在“黑龍江 網”登記,并及時退還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保證金繳納及退還時發生的跨行手續費,由投標人承擔。具體操作詳見“黑龍江 網''中的《服務指南》黑龍江省 平臺電子保函-操作手冊、黑龍江省 平臺工程建設-工作臺-投標人操作手冊及設投標人操作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