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邯峰電廠入廠煤接卸及搬倒項目采購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12-2-238)
項目所在地區:河北省邯鄲市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邯峰電廠入廠煤接卸及搬倒項目采購,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 服務內容:華能邯峰電廠裝機容量2*660MW,為滿足生產需要,擬對華能邯峰電廠火車煤翻卸清理、汽車煤接卸、煤場及渣棚煤堆整形、廠內煤炭搬倒、燃料部所轄沉淀池泄洪溝清理等工作進行外委。
2.3服務期:自2023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招標范圍及內容:
不分標段: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華能邯峰電廠入廠煤接卸及搬倒項目。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2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項火電廠年度維保運維或火車煤接卸業績,合同工期至少一年。投標人需提供有效的業績證明材料(含合同簽字蓋章頁等關鍵頁掃描件及其它能證明上述內容的證明材料)
3.2.2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本項目不允許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