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瀾滄江公司烏弄龍·里底電廠堆場設施及道路建設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12-3-254)
項目所在地區:云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維西傈僳族自治縣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瀾滄江公司烏弄龍·里底電廠堆場設施及道路建設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里底電站堆場長遠規劃為電廠生產檢修材料堆放場地、氣體庫房。目前場內堆放有基建期剩余的施工材料及工器具,地面未完全進行硬化,高低不平,未設置圍欄,雨棚銹蝕破損,排水溝缺失。擬對堆場進行平整、硬化、綠化、圍擋等。
2.2 施工
2.3 采購內容:
2.3.1圍墻工程:修建磚砌體圍墻對堆場區域進行圍擋,便于堆場管理;
2.3.2排水溝工程:沿圍墻及綠化區域邊界規劃修建砼排水溝,以利于場地排水;
2.3.3對堆場場地進行平整;
2.3.4地面硬化工程:采用C25砼對堆場內道路進行硬化,便于場地整體規劃,進行材料堆放管理;
2.3.5綠化工程;
2.3.6室外堆場鋼棚制安。
2.4 工期:計劃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8月30日,共210天,具體以電廠通知為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投標人須為華能集團供應商庫內合格供應商,且未處于暫停參加采購活動的處罰期限內,滿足供應商參與業務的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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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須提供相關材料復印件。
3.2.2業績要求:2018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承擔過2項類似項目,類似項目指合同內容包括混凝土工程且合同金額不低于100萬的項目,須提供包含合同首頁、內容頁、簽字蓋章頁、混凝土工程及合同額等信息的證明材料。
3.2.3項目經理資格要求:具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同時具有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2018年01月01日至今,有擔任過1項及以上類似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的工作經歷,須提供任職文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3.2.4專職安全員:本項目須配置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須取得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或安全培訓合格證,須提供證書復印件。
3.2.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6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